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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法治宣传 促进乡村治理

【连网】 孙玉(市政协委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的社会治理问题越发凸显。2019年,市委提出“重整农业、重构农村、重塑农民”的乡村振兴目标,“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的治理方式中,法治的作用发挥得如何,事关乡村振兴大局。我们调研发现,当前农村普法宣传工作,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普法主体方面,镇级组织领导不够,各普法主体缺乏统一协调,村级普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普法方式形式单一,宣传渠道少。在普法对象方面,素质偏低限制了法治宣传的实际效果,且流动性大,矛盾多样化。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我提出的工作建议和对策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法治宣传教育办公室加强全市统筹推进力度,督促各普法主体按“七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普出实效,各县(区)委政法委统筹领导本地农村普法宣传工作,并将万人起诉率、信访转诉平息率以及村镇普法开展状况纳入各镇社会治安综合考评指标体系,镇级建立相应的考评体系,明确工作责任。同时,打造专业队伍,设立区———镇及镇站所———村三级普法联络员制度。在村干部任职前培训、任职后长效沟通等方面,创新培训考核机制。夯实传统普法阵地,创新普法教育形式。抓住法治宣传教育的时机,如党员冬训、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春节期间、下雨天或农闲时间等,进行各种法治宣传。还可以抓住法律法规宣传月、周、日等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做到点滴渗透,潜移默化。

史卫平 方帅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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