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连云港连云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首批160项执法事项下沉街道

【连网】(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苏平 闫瑜)“我们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探索一条更适合区情、 让群众满意、更加快捷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道路。”4月21日上午,连云港连云区政府办主任夏振天介绍,从连岛街道一家试行综合行政执法,连云区不断摸索、总结经验、提炼做法,综合行政执法手段今年将在全区各街道全面铺开,首批下沉形成执法事项160项。

TIM截图20200422104253

(连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挂牌)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去年4月,连云区在连岛街道率先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一年来,游客投诉率下降75%,处置率及满意率均实现100%,整个街道的市容市貌、市场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

握指成拳,形成执法合力。日前,《连云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正式印发。《意见》提出根据街道的工作需要和承载能力,按照“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首批主要围绕城市管理、卫生监督、劳动监察等3个领域下沉行政执法事项共160项,其中行政处罚149项,行政强制11项。成立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2至3支综合执法中队,在辖区管理范围内实施综合行政执法。

权责明晰,有助于实行有序执法。权利下沉到各街道后,街道办事处在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处于主体地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行使辖区内的行政执法权。连云区制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街道综合执法局依照清单开展工作,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责,及时向区级部门通报行政执法情况。区级部门主要负责行业管理、日常监督、政策制定以及线索移送等,指导街道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同时,建立“吹哨报到”机制,对行政执法事项涉及专业性较强的以及重大复杂事项,区级部门及时安排人员现场指导、配合执法。

强化监督,让执法更加严格规范。此次连云区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明确执法权责,加强执法监督,正确行使职权,做到权责一致。据悉,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以相关区行政主管部门名义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街道对其具有管理权。建立文明执法监督规范,强化办案流程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度、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三项制度”等,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