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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强化存量房交易管理 逐步实现“四价”合一 “一房多价”乱象将被打破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董承志)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购房融资行为,防止税收流失,减少金融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日前,连云港市多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市区存量房交易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通过加强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管理和交易资金监管等多种手段,让存量房成交价、网签备案价、贷款评估价、纳税申报价更加真实体现房产实际价值,并逐步实现“四价”合一。

一直以来,由于存量房交易涉及住房、金融、税务等诸多部门,同时需要中介机构、金融机构、房产评估等机构的参与,一套存量房在交易过程中会出现实际成交价、网签备案价、贷款评估价、纳税申报价各不相同的乱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了打破存量房交易中的价格乱象,有效降低交易双方的风险,完善市场监管,日前,连云港市住房局、地税局,人行连云港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连云港监管分局4家部门联合下发了该《通知》。

《通知》规定,要加强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管理和交易资金监管,交易备案价格、纳税申报价格等应保持一致。今后纳税人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必须以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价格进行申报。税务部门将以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作为标准,比对纳税人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并依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计税依据。同时,金融机构也将以存量房贷款人在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作为贷款审核依据,并以网签备案合同价和房产评估价两者中的最低值作为计算基数确定贷款额度。在实现网签备案价格、贷款评估价格和纳税申报价格三价合一的前提下,接下来连云港市将不断采取系列举措,倒逼存量房实际成交价格向网签备案价格靠拢,最终实现“四价合一”。

《通知》还明确,为了有效监管存量房市场,市住房部门将会同税务等主管部门加快建立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定期交换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严重失信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等,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记入其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限制其从事各类中介服务,并共享给金融机构,限制其融资渠道。

此外,连云港市还将强化行业监督检查,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统筹推进定期协商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投诉受理等制度,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加大对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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