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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连云港市印发通知规定435平方公里国土禁止开发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莹 通讯员 发改宣)6月27日,连云港市印发了关于《连云港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的通知(下称《规划》)。《规划》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划分优化提升、重点拓展、适度发展、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五类区域。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连云港市首次将云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云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云台山国家森林公园,连云港市区、赣榆、东海、灌云、灌南饮用水源保护区等435平方公里国土列入禁止开发区域。连云港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就意味着这些区域除必要的交通、保护、修复、监测及科学实验设施外,禁止任何与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

盘活中心城区,打造城市“黄金地带”。《规划》指出,连云港市将海州区和连云区14个街道列入到优化提升区域。未来这些区域将按照“空间集约、功能集中”的要求,以盘活和调整存量建设用地为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现代化,提高经济开发密度与产出效率。在产业定位上将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实施污染型企业搬迁,限制传统工业发展规模,严禁新增污染型工业。增强人口集聚功能,形成与经济规模相适应的人口规模,建设成为连云港市人口、经济最为密集的区域。

重点拓展区域将打造港产城联动创新区。《规划》指出,连云港市将总面积1865平方公里的国土列入到终点拓展区域。该区域未来将成为港城港产城联动的创新区域。该区域未来将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引导重大制造业项目布局,壮大经济规模,建成为支撑连云港市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

适度发展区域将减轻产业发展的环境负荷。《规划》指出,连云港市将总面积1277平方公里国土列入到适度控制用地区域。该区域将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减轻产业发展的环境负荷。在稳定农业空间基础上,适度增加并集中布局建设空间。促进现代农业、生态保护、旅游休闲的协调发展,推动农民就近就地城镇化。加快城镇服务和产业集聚功能提升,积极完善商住配套。

限制开发区域将严格控制新增建筑空间、新建各类开发区和扩大现有工业集中区面积。未来,这些区域将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加工制造业,实施点状集聚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保障地区生态安全。建设成为区域的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和生态经济区。

禁止开发区域将禁止一切工业化和城市化。《规划》指出,连云港市将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重要湿地和洪水调蓄区、生态公益林等,总面积435平方公里的生态空间列入禁止开发区域。该区域是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点状分布于其他类型的主体功能区内,是禁止工业化和城市化开发,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

据了解,未来,连云港市将按主体功能确定不同地区禁止发展产业,制定差别化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探索在现有产业发展目录基础上制定各类型区产业负面清单,明确不同功能区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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