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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连云港720名职工享政策实惠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飞 通讯员 胡云) 如今,随着房屋租赁连云港市场的持续活跃,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成了不少职工的选择。笔者日前从连云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连云港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出台一年来,连云港市已有720名职工申请提取了750多万元的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该项政策的实施,有效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功能。

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新就业大学生等都是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一方面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沉睡”,另一方面还要每月掏现金支付房租。因无法提供住房租赁合同和租金缴款发票,不少人无法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根据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要求,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年出台了《连云港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面,减轻租房职工经济压力,充分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据了解,职工本人及配偶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提取时前12个月的实际支付房租,未及时提取的不再补提。具体提取标准为,一人户560元/月,二人户980元/月,三人户及以上1120元/月。多人合租的情况,将根据职工实际承担的房租支出提取,同时不超过提取上限。

本着方便、快捷、管用的原则,连云港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对提取要求、流程等进行了优化。中心归集科有关人士介绍,办法中明确规定了,如今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提供租赁合同、租金发票,同时简化程序,确保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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