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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构成逻辑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将其作为贯彻党的自我革命战略部署、始终保持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自我净化制度规范、自我完善制度规范、自我革新制度规范、自我提高制度规范构成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统一体。

党的自我净化制度规范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底线保障。党的自我净化意即“过滤杂质、清除毒素、割除毒瘤”“不断纯洁党的队伍,保证党的肌体健康”,目的在于保持党的纯洁性、不断提高党的政治免疫力,以实现党的政治纯洁、思想纯洁、组织纯洁与作风纯洁。党的自我净化制度规范应包括,一是党的思想教育制度,入党教育制度、党员日常教育制度、党员定期培训教育制度、党的集中性专题性教育制度等都是党的思想教育的有效制度规范形态。二是党的监督预防制度,通过严密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体系,维护党的纯洁性,预防、发现、处置危害党的纯洁性的苗头问题。三是党的纪律检查制度,党的纪律检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对党员和党组织违纪行为的不同程度,分别给予不同的处理和处分。四是党的巡视巡察制度,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指导巡视工作,同时在省级党组织以下开展党的巡察工作,及时发现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限期更改。

党的自我完善制度规范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常态存在。党的自我完善要求补短板、强弱项、“修复肌体、健全机制、丰富功能”,目的在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与组织建设,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党的凝聚力、组织力、领导力、执政力等。党的自我完善制度规范包括,一是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度,通过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有利于及时发现、解决党组织存在的问题,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是调查研究制度,在继承党的调查研究优良传统基础上,利用新方法新技术,明确调查研究责任、机构、方法、功能、数据分析、结果使用、考核等具体环节,为党及时掌握党内外情况、作出科学有效的决策提供支撑。三是查漏补缺制度,对党内存在的短板弱项进行补强,对党的思想理论、制度机制等进行查漏补缺,已经成为党的政治惯例和政治传统,可以将这一政治惯例和政治传统上升为党内法规。

党的自我革新制度规范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基本要求。党的自我革新要求“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压缩腐败现象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根本在于破除因循守旧与僵化保守,与时俱进推进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改革创新,不断实现自我超越。党的自我革新制度规范包括,一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制度,实事求是才能认识党情,解放思想才能突破思想认识的藩篱,要继承和发展党的思想路线,保护党员权利,发展党内民主,促进党员民主讨论,夯实自我革新的思想基础。二是与时俱进、创新创造制度,坚持开拓创新的宝贵经验需要长期坚持和发展,允许基层或部门试点先行、成功之后经验再推广,党员个人和党组织在党章和党内法规规定范围内有发表意见建议的权利,为党的创新创造提供不竭动力。三是坚持真理、容错纠错制度,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涉及新领域、新事物的探索,在探索实践中出现失误在所难免,建立和完善党的容错纠错机制,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保护为探索创新作出贡献的党员干部,为党的自我革新提供有利条件。

党的自我提高制度规范是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价值目标。党的自我提高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境界、思想境界、道德境界,不断增强党的建设本领以及党的领导能力、执政能力、拒腐防变能力,根本在于“要有新本领、有新境界”。党的自我提高制度规范包括,一是学习培训工作制度,《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等为党校教育培训工作提供党内法规保障,《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抓住了党的学习制度建设的核心和关键。二是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党的组织法规相继修订,为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建立制度规范保障。三是党的开放交流制度规范,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党要以更加宽广的视野和胸怀,加强党的对外交流,开展交流合作,通过对外交流促进党的自我提高,需要制定专门的对外交流工作条例,为党的对外开放交流提供制度规范依据和保障。(□ 杜广庆 作者单位:市委党校 )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蔡佳美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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