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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指尖上的微宣传——全市新媒体应用创新品牌”创建评选活动的通知

【连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宣部“基层工作加强年”相关要求,提升基层使用微博、微信、微视频、APP等新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的水平,根据年初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部署,市委宣传部拟于近期开展“指尖上的微宣传——全市新媒体应用创新品牌”创建评选活动。

一、创评目标

通过创建评选活动,实现线上微传播和线下微实践结合,推动新媒体在服务中心工作、促进改革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创评范围

各县区功能板块,市各部委办局,网络媒体均可参加。

三、创评标准

1、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服务中心工作、便民利民为重点,内容积极健康,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2、创新性强。在内容、形式、机制、服务中心工作和民生工作等方面有较强创新性,可操作性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对新媒体应用有推广价值;

3、成效明显。应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活动富有成效,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网民认可度,对加强宣传工作有较强促进作用。

四、创评步骤

1、部署启动(5月份)

印发通知,通过连网、连云港传媒网、连云港宣传网等发布消息,动员各县区、市各单位、各网络媒体广泛参与。

2、创评申报(6—8月份)

各县区、市各单位、各网络媒体对照评选标准开展品牌创建活动,已有新媒体平台的对照标准进一步打磨提升,并于8月底前完成报名。

3、组织评选(9—10月份)

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单位组织评选,评选出“指尖上的微宣传——全市新媒体应用创新品牌”和提名奖拟表彰名单。

4、公示表彰(11—12月份)

经公示后,由市委宣传部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五、报名方式

参评项目由各县区、市各单位、各网络媒体自主推荐申报。突出内容、形式、机制、服务中心工作和群众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取得成效,认真填写《“指尖上的微宣传——全市新媒体应用创新品牌”评选活动申报表》,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书面版盖章后通过传真或信件报送。县区各单位、各乡镇由各县区委宣传部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申报,市各单位、各网络媒体请直接报送至市委宣传部网络处。     

联系人:孟旭东、朱青,联系电话:85804245,传真:85802695,邮箱:zjwxc2015@163.com。

附件:“指尖上的微宣传——全市新媒体应用创新品牌”评选活动申报表.doc

中共连云港市委宣传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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