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史卫平 刘志远 李宜昊)人民法庭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近年来,灌云县人民法院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立足辖区实际,统筹推进杨集人民法庭、仲集人民法庭(以下分别简称杨集法庭、仲集法庭)建设,构建“多元解纷、司法为民、品牌赋能”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两个法庭工作面覆盖全县镇村,辐射数十万群众,通过创新机制、延伸服务、精准发力,让“枫桥经验”在灌云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与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党建引领
激活基层治理“神经末梢”


党的领导是“枫桥经验”形成、完善的政治优势,是“枫桥经验”历久弥新、长盛不衰的坚强保障。灌云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立足区域特色与实际需求,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
仲集法庭以“红荷映法”党建品牌为引领,打造“王继才式司法团队”,紧扣辖区内涉农纠纷较多特点,积极推进专业化法庭建设,与综合性法庭形成功能互补、差异化发展的格局,着力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服务乡村振兴。
“老乡,买种子一定要看包装标签,保留好发票。”“使用无人机打药时一定要严格遵守操作规则,及时告知相邻的人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小伊镇某村农田旁边,仲集法庭法官手持“法律风险提示单”,向农户提醒法律风险。同时,法官还走进农资商店,结合《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为农户们梳理风险环节、提出预防建议,确保农户们安心购农资、做好耕种准备工作。在争创“枫桥式法庭”的路上,仲集法庭沾泥土、接地气,为农户解纷争、送法律,为农企排风险、解难题。
杨集法庭与杨集派出所、杨集司法所建立“一庭两所”联调联动机制,坚持党建引领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以“庭所共建”为契机,以执法办案为切入点,不断创新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载体。共同签订《庭所共建联调联动协议书》,明确了共建目标、共建内容、工作要求3个方面,细化措施12条,构建起“联动联调、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共建协议签订不久,杨集法庭与杨集派出所、杨集司法所协作开展专项解纷工作,妥善处理了张某与某中学校园侵权纠纷案,学校一次性支付张某补偿金5万元,成功将纠纷化解于诉前。
截至目前,“庭所共建”工作已覆盖杨集法庭辖区39个村、1个社区,交流案件纠纷236件。通过共建,不断提升辖区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此外,仲集法庭还着力护航辖区内重点项目连云港花果山机场、北部新城的建设,设立涉企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杨集法庭联合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妥善化解41起劳务工资纠纷。两个法庭开展送法进村庄(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7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多篇工作经验总结文章被中国法院网、江苏法治报转载。
温情解忧
筑牢服务民生“避风港”

“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灌云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以“如我在诉”的换位意识、“情同我心”的为民情怀和“到我为止”的责任担当办好民生案。
“真的是非常感谢法官,耽误你们中午休息了,我们堵在心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有一天中午,仲集法庭法官正在调解纠纷,忽然有人上门送锦旗。原来,就在前一日中午,法官成功调解了涉两起耕地合作经营协议产生的纠纷,双方当事人被法官一心为民的工作态度所感动,连夜制作锦旗对法官表示感谢。
在这两起耕地经营协议纠纷中,由于双方当事人均在外省,赶来法庭时已临近中午,且因工作原因当天下午急需返程,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遂利用“午间法庭”开展调解工作,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在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方释法明理,提醒长期不履行义务导致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安抚原告因长时间未得到返还费用的激动情绪,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就土地款及粮食款的返还终于达成一揽子协议,被告分期返还两名原告共计60余万元,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五老’齐聚力,同心解民忧。”这是广大群众对杨集法庭“五老”调解机制的赞誉。此前,杨集法庭在调解工作中发现,基层有一定威望的“五老”人员(老教师、老干部、老农民、老军人、老业主),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有独特的作用。为实现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无缝对接,杨集法庭于2018年11月成立了“五老”调解中心,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一天上午,10余名农民工在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带领下,涌入杨集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情绪激动地反映:他们为刘某承建的对虾塘建设工程完成了施工,但刘某至今未能清偿劳务工资。在了解上述情况后,杨集法庭工作人员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立即委派“五老”调解中心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基本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与刘某取得联系,充分运用“情、理、法”,耐心细致地做刘某思想工作,特别是依据法条释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刘某表示,农民工挣钱不易,愿意积极支付劳务工资,但无力一次性付清,请求给予几月宽限期。
几天后,调解员再次聚集双方当事人到杨集法庭“五老”调解工作室共商调解方案,最终17起案件全部达成了定期全额支付劳务工资的调解协议,并申请了司法确认。
法治护航
激活营商环境“新动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灌云县人民法院深刻把握这一重要理念,始终秉持“既护权益、又稳经营”的司法导向,以“先行调解”的灵活机制、“情理法融合”的专业方法和“案结事了”的目标追求,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筑牢法治化营商环境坚实屏障。
“真是太感谢法庭了,不仅帮我们要回了尾款,还保住了10年的合作情谊。” 在仲集法庭的调解室里,原告潘某某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语气里满是激动与感激。这句朴实的话语背后,藏着一段涉企尾款纠纷被高效化解、企业间断裂的合作信任失而复得的温暖故事。
该案中,原告与被告企业有着长达10年的合作历史,累计达成上亿元订单,且一直保持滚动结算的良好态势,却因最后60余万元尾款产生分歧诉至法院。
原告潘某某情绪激动地表示,多年合作总体顺畅,无法接受这笔尾款被拖欠近两年,故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而被告企业代表则面露难色地解释,因最后一批货物存在瑕疵导致售后成本增加,加之资金周转临时遇阻,且对账目存在疑问,暂时无力支付款项。更棘手的是,银行账户被冻结后,企业原料采购等日常经营陷入停滞,支付能力进一步受限,法律程序的刚性与企业经营的柔性需求形成了尖锐矛盾。
“不能让小额纠纷阻断长期合作,更不能让司法措施影响企业生存。”承办法官深入分析案情后认为,双方合作基础深厚、争议焦点清晰,且保全措施已对被告经营造成实质影响,当即决定启动“先行调解”程序,委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介入调处。调解员聚焦“尾款支付”核心矛盾,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恶意拖欠款项的法律后果及对企业商业信誉的长远影响,另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的实际经营困境,从法律风险、合作情谊等多维度展开疏导。
经过多轮“情、理、法”交融的沟通,双方对抗情绪逐渐消解。原告体谅被告经营难处,同意宽限付款期限;被告认识到履约义务的重要性,承诺在账户解冻后20日内付清尾款。调解协议签署后,原告立即提交解除保全申请,法院快速审查并裁定解封,被告随即向原告致歉并重申履约承诺。目前,双方已全面履行协议义务,不仅结清了尾款,更修复了断裂的商业信任,还就后续合作展开了深入洽谈。
这场纠纷的化解,成为以司法温度激活营商活力的生动实践。
强基导向
夯实人民法庭根基
灌云县人民法院坚持“三个倾斜”政策,即审判骨干、经费财力、从优待警向基层法庭倾斜,确保法庭队伍稳定性和专业性。选派政治业务素质强、乐于奉献、充满朝气的年轻干警充实到人民法庭第一线,自2024年起先后两年安排“名校优生”选调生到法庭接受锻炼,同时选优、配强人民法庭庭长,着力提升辖区内人民法庭干警的过硬政治能力、公正司法能力、能动履职能力、落实工作能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庭队伍。
同时,持续加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与信息化建设,着力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全面落实从优待警。仲集、杨集两个法庭均配备审判庭、办公室、干警宿舍、食堂、文体活动室、警卫室及停车场等功能场所,设施完备、功能齐全,有效保障干警工作与生活需求。
灌云县人民法院还大力推进法庭信息化升级,全面应用司法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与配套体系。其中,仲集法庭已完成国产化办公终端全覆盖,显著提升系统运行效率与数据安全水平,为审判工作高效稳定开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我们将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工作导向,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持续深化便民诉讼、公正司法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灌云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参与度,人民法庭将继续发挥前沿阵地作用,为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支撑。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贾元元
来源: 连云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