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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发出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连网】当前,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披着合法企业的“外衣”,打着所谓响应国家政策、“金融创新”、“经济新业态”等幌子,在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养老服务等领域,制造虚假宣传,不少市民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日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出防范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理财观念,选择正规投资渠道,谨防非法集资陷阱。

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合法的金融投资理财产品主要是资产管理业务,其属于金融业务范畴,必须持牌经营,必须纳入金融监管。居民如有理财需求,应当选择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未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代理销售资产管理产品。

而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当前,非法集资主要有九种形式,包括以扩大生产经营,投资高科技开发、生态环保及能源项目等名义非法集资;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等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等手段非法集资;非融资性担保企业开展担保业务或以投资为名进行非法集资;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进行非法集资;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回报进行非法集资;通过各地物色代理人、较广的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形成多层级、广范围的非法集资犯罪网络来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网络技术构造“虚拟”产品,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进行非法集资。

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非法集资参与人数多,涉案金额大,案件亏空严重,资金偿还率普遍极低,且处置难度大,许多集资参与者血本无归,其中不少人被卷走的是血汗钱、养老钱,不仅严重影响当前生活,也为未来留下了无穷的隐患。“每个非法集资案件就像资金亏空的大坑,参加人数或者次数越多,坑就会被挖的越大、越深。市民一旦发现涉案嫌疑,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要抱侥幸心理,导致损失扩大。”该负责人提醒。(记者 王怀诗 通讯员 卜伟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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