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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公检法联合发布通告 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自首

【连网】10月20日,海州区法院、检察院和市公安局海州分局联合发布通告,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同时附3名在逃人员名单。在逃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前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争取从宽处理。

通告指出,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在逃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厉惩处。

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知悉在逃人员情况、信息的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司法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和保密,并按规定予以奖励。(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周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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