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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海关出台支持自贸区发展20条措施

【连网】(记者 王文 通讯员 夏刚 陈邦荣)昨日,连云港海关出台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发展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为推动和促进连云港片区政策与制度创新、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注入了新的活力。该《措施》包括20条内容,重点从四个方面,明确了更好服务连云港片区发展的切实支持举措,即聚焦通关机制创新,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聚焦监管模式改革,打造对外开放平台;聚焦职能惠企服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保税政策释放,推动加工贸易升级发展。

依据《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建设实施方案》《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南京海关支持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若干措施》等文件,连云港海关结合自贸区连云港片区的功能特点,融合和拓展了近期海关总署、南京海关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了差异性和针对性的发展措施。

在支持口岸平台建设方面。连云港海关提出,支持欧亚集装箱(连云港)分拨平台建设,支持和推动连云港片区申报铁路对外开放口岸、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快件监管中心、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支持搭建生物医药集中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中华药港”建设。

在促进“一带一路”沿线交流合作方面。连云港海关提出,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强支点建设,提升连云港中哈物流基地运营水平。以上合组织成员国圆桌会议为平台,探索与“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海关建立区域关际合作机制,提升开放合作平台。

在助推中欧班列优进优出方面。连云港海关提出,优化开展中欧班列“保税+出口”货物集装箱混拼业务。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场所建设中欧班列枢纽站点和集装箱中心站,并根据需要申报建设保税监管场所,利用保税政策优势助推中欧班列发展。

在支持建设国际矿石中转基地方面。连云港海关提出,支持建设区域混矿中心,完善矿石混配业务管理,推动原产地认证联网核查,探索建立与国际大宗商品进出口交易和转口转运相适应的海关监管制度。

连云港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举措的出台,将有效发挥自贸区连云港片区辐射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好促进连云港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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