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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出台自由贸易试验区“新政28条”

【连网】  (记者 周莹 通讯员 马浩)昨日,我市在江苏知名企业家走进连云港暨连云港自贸片区创新合作推介会上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下称《意见》)28条政策措施以及第二批6项创新实践案例。据悉,所有政策将于2020年1月1日起试行。

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

《意见》围绕支持国际班列、多式联运、综合交通体系、口岸通关和近远洋航线等方面,制定了5条政策。

《意见》指出,我市将安排专项资金100亿元用于建设亚欧重要国际交通枢纽;开通跨境电商专线班列;实施港航地方行政事业性项目“零收费”等。

建设集聚优质要素的开放门户

《意见》围绕支持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特色海洋产业发展,加快“中华药港”、东部城区、石化产业基地建设,培育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制定了10条政策。《意见》指出,我市将新增财力留成部分全部返还相应区域,用于支持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人才来连创新创业,符合条件的成果产业化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给予奖励,单个项目不超过5000万元;新引进互联网平台经济,企业缴纳税收市级留成部分返还相应区域,支持相应企业发展;支持引进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高端平台,给予资助。

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合作交流平台

《意见》从支持“两基地”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制定了2条政策。

《意见》指出将支持中哈(连云港)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两基地建设;组建“一带一路”企业法律服务团,开通出国手续办理绿色服务通道;建设国际执法连云港论坛、上合组织国际圆桌会议、连博会、农洽会、医药大会五大交流载体。

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意见》从人才、土地等要素保障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制定了11条政策。

《意见》指出在人才方面,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个人所得税返还;符合条件技术人才零起点参评中级职称;生产制造企业弹性用工。土地方面,降低出让标准,减免增容土地出让价款等。在营商环境方面,我市建立企业需求征集平台和办理信息反馈制度,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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