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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前规范企业经营 市消保委约谈13家大型商超

【连网】 (记者 侍敏 通讯员 徐浩 单晓生)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消费者购物又将迎来高峰。为了维护大家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让全市消费者度过快乐、祥和、安全、健康的节日,9月4日下午,市消保委召开了市区重点商超企业消费维权约谈会,除了利群、苏宁、家得福等13家大型商超企业代表参加外,还有部分消费者代表出席了会议。

约谈会上,市消保委首先通报了2019年上半年消费维权热点,以及有关商超投诉举报的具体情况,同时也肯定了全市商超企业在履行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所做的积极努力。接着,消费者代表就自己在商超购物时的遭遇和感受,谈了自己的看法,其中临界食品管理、熟食销售区域的卫生、预付卡销售以及超市低标高售等问题颇受诟病。

针对2019年上半年商超投诉热点以及消费者代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市消保委在会议上要求各商超企业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和途径,认真肩负起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与此同时,针对中秋节之前月饼等节令食品热销的现状,市消保委还特别强调了四点:一是各家商超在出售月饼等食品时,要开具相关票据,食品包装要完好无损,散装月饼的盛放容器要保持清洁,要无颜色或味道异常,要未过保质期,切勿销售来源不明的月饼。二是在双节期间,各商超不得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经营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三是“打折”“促销”月饼广告宣传要实事求是,勿言过其实,不得出现“先升后降”虚假打折等促销方式,以及促销活动中凑整赠券、使用赠券不找零、限制消费额度和使用范围等现象;对于过度包装、花里胡哨、花样翻新、巧立名目的高价月饼,经营销售更要慎之又慎。四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从未批准过保健类月饼,在月饼经营销售中,要求各商超企业不得声称有保健功能、能强身健体,甚至能治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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