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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

【连网】(记者 赵芳 通讯员 于和义)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对安全生产服务的资源配置作用,日前,我市出台《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到2023年末,全市将基本形成体系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服务市场,形成全社会安全管理的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意见》,我市将合理规范引导,大力培育具有较强技术、管理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安全服务机构,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2019年上半年,各县区培育引进安全服务机构2~3家,全面开展试点示范工作;2020年末,各县区培育引进安全服务机构3~5家,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指导中小微企业根据需要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2023年末,全市基本形成体系健全、服务规范、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服务市场。

“针对目标,《意见》分别从服务的主体、内容、市场秩序及政策支持等方面提出了相应举措。”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服务主体培育上,鼓励创办具有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能力的安全服务机构,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列入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各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构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设立专门机构,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或者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及相关保障。

在服务内容上,中小微企业通过合同(协议)方式委托安全服务机构为其提供服务,委托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应急管理,开展安全现状评估(评价)、安全设施诊断(设计)等综合性或专项性工作。

我市将进一步放开安全生产服务市场。通过大力培育发展安全服务机构,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让服务提供方与购买方双向选择,择优约定服务内容和形式。政府部门不得有强制企业购买服务、指定服务机构等行政干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市场等行为。

《意见》还提到,提供安全生产服务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转包承接服务项目,严禁垄断收费、违规收费、指定收费。安全生产服务项目对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有资质要求的,服务提供方应在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接,严禁租借资质证书、非法挂靠。

同时,我市将实行服务公示制度,将服务机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等主要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安全服务机构,建立政府、企业、第三方联合评价机制,定期向社会公示信用状况和评价结果,对服务质量差、信用不达标的服务机构,实行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

“今后将以市场化方式向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咨询、指导和服务,补齐我市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对安全生产‘不会管、管不好’的短板,构建政府、企业、社会机构分工合理、协作互动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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