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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巧用财政资金杠杆 助推“老有所养”幸福港城建设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黎一  通讯员 王文祺)笔者从市财政局获悉,近年来我市为了增强港城老年人的幸福感,启动实施尊老金政策,每年市区约有2.2万人领取到尊老金。据悉,此举是市财政局巧用财政资金杠杆,改革创新,多渠道筹措养老事业资金,建立稳步增长机制的缩影。而就在这两年里,市财政已安排市级养老相关经费6900万元,争取争取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4553万元,为我市打造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为辅助、医养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坚强保障。

老有所养,是党的十九大传递出亲民而又温暖的声音。 为此,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市级财政通过资金支持,制度规范,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

推行资金补贴,推动养老机构建设“高大上”。对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资金补贴,标准为(每张床位)新建10000元、改建5000元;对民办1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标准为(每张床位)新建3000元、改扩建1500元;此外还给予日常运营补贴。近两年,新增医养融合型养老机构13家,新增护理型床位3000余张。实行尊老金政策,增强港城老年人幸福感。部门预算安排80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按照80-89周岁老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月300元的标准,每年市区约2.2万人领取到尊老金。

注重资金引导,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统筹省、市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新建城市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1家,农村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1家。对市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及运行和街道办事处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给予补助,居家养老智能化服务在市区的全覆盖;扩大政府为生活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范围,充分发挥财政托底保障作用;扶持社会组织养老公益创投项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第三方)养老服务、资助养老机构购买责任险及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

加强资金监管,助推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在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础上, 2017年,市财政会同市民政,研究制定了《连云港市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连云港市市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连云港市市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明确了养老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分配方式、绩效考核,细化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项目、补贴条件和使用管理。

完善激励政策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加强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建设,对养老护理员进行免费岗位培训,并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岗从业2年以上人员给予500-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为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护理工作,正积极研究护理人员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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