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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养老金迎来“十四连调” 从今年1月起调整,7月底调整到位

【连网】   (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慧 通讯员 杨宗峰) 19日上午,市人社局召开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新闻发布会,按照2018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从今年1月起上调退休人员养老金,本月底前调整到位。据统计,我市涉及企业退休人员21.55万人,其中市区12.7万人。

今年我市将继续按照完全统一的办法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次调整是企业退休人员第十四次连调,也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第三次和企业退休人员同步统筹调整退休金。本次养老金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起始时间为今年1月1日。

具体调整为:普调包括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养老金挂钩三部分,其中: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4元;与缴费年限挂钩部分,按照本人缴费年限长短进行分段挂钩,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9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25.5元的,按25.5元增加;与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次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

对高龄人员倾斜,具体增发办法是: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三个年龄段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据了解,此次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统一要求进行调整,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人员,采用和企业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进行调整;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新退休人员,全省统一按本人预发养老金的4%进行预调。

另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7月1日起,参照本次调整方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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