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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建成29家“爱心母婴室”

【连网】  (记 者 赵 芳 通讯员 王宝珠 杨 虹 实习生 唐婉儿 7月20日,记者从全市工会“爱心母婴室”建设现场会上获悉,为了切实维护女职工权益,服务女职工需要,市总工会与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在企事业单位建立“爱心母婴室”的通知》,启动了我市“爱心母婴室”的建设。截至去年底,全市工会系统在企事业单位已建“爱心母婴室”29家。今年,将新建50家,目前,有不少单位正在创建之中。

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求,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2015年,市总工会与市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在企事业单位建立“爱心母婴室”的通知》,启动了我市“爱心母婴室”的建设。然而,我市“爱心母婴室”建设还存在着体量较小,建设质量参差不齐,以及生育保护重视程度不平衡等问题。

据悉,我市已建和在建的“爱心母婴室”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方面是以人为本,满足女职工的特殊需要。据悉,徐圩新区多家企业,针对女职工产假后重返职场而面临没有备乳场所带来的尴尬和不便,以服务女职工需求为出发点,积极创造条件,不断优化环境,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私密安全、温馨舒适的备乳场所,让女职工身体健康、心情愉悦,增强了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更有利于她们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为繁衍和哺育下一代尽责任。

另一特点是一室多用,多功能拓展。记者采访了解到,江苏核电公司、海州区一些企业,从实际出发,拓展“爱心母婴室”的服务功能,强调人性化设计,让“爱心母婴室”能一室多用,不仅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舒适卫生的私密空间,还作为孕期、生理期女职工休息的场所,也成为女职工健康交流、育婴分享以及心理调试、放松心情的温情驿站。

此外,一些公共服务性场所和单位,则将“爱心母婴室”用于服务群众,自觉承担公共服务功能。其中包括市第一人民医院、连云区的连岛旅游中心、海上云台山旅游中心等,不仅关爱本单位“四期”女职工,还自觉承担公共服务功能,由单位自用型向社会服务型延展,在人流集中的区域建立“爱心母婴室”,满足哺乳、育儿群体对母婴设施的需求,营造支持母乳喂养、尊重女性生育价值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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