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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7种价格违法行为

【连网】 5月3日,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并明确我市相关收费政策。笔者从会上获悉,我市将对幼儿园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等7种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发布会还明确我市民办幼儿园在进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登记前,继续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涨价。

根据该办法,幼儿园可以收取保教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其中,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及托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目前,我市尚未对民办幼儿园营利性与非营利性进行分类登记。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共同要求,民办幼儿园在分类登记前,继续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保持收费标准的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涨价。待分类登记确定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类别后,按照《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实施分类管理,登记为非营利性的幼儿园应及时到市物价局核定相关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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