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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公平透明营商环境 市中院发出最强动员令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莎 通讯员 张继龙)昨日上午,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服务保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工作推进会,公开发布了《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全市法院关于开展“五大护航行动”促进“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二十条意见》(以下简称“二十条意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十七条举措”)。

2017年以来,市中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全力融入港城经济发展大局,特别是在推动规范化建设方面作出不懈努力,先后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的十二条意见》《服务保障富民工作十项司法措施》《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指导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为全市的改革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保障,市委主要领导先后多次批示肯定。

据介绍,“三年行动计划”是市中院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连云港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连云港市建设“一带一路”战略支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部署,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的行动方针,明确了全市法院今后3年的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措施进度。主要工作目标是力争在2018年年底,夯实工作基础,整体工作在全省法院实现争先进位,达到中上游水平;到2019年底,各条线工作实现全面均衡发展,整体工作迈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到2020年底,各项工作进一步取得突破,多项工作在全国法院系统有一定的知名度。

据悉,“二十条意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以港兴市、产业强市、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协调共进”五大发展战略,立足司法审判职责,全市法院将针对性实施五大战略行动,坚持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港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二十条意见”分设护航“以港兴市”,保障“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护航“产业强市”,为高质发展提供高水平司法保障;护航“创新驱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推进创新发展;护航“绿色发展”,依法守护港城的蓝天绿水青山;护航“协调共进”,夯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基5个章节。

为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高质发展、后发先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中院确定了全市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十七条举措。据悉,“十七条举措”共涵盖五个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强化企业法人财产权保护、统一产权司法保护尺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精准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审判工作机制。

“全市法院将按照‘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着力于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努力打造高质量司法,深入推动‘五大护航行动’落地见效。同时,全市法院将更加注重规范化建设,坚持以制度化统领全市法院的改革与发展,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服务保障连云港的‘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为港城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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