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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半个月已累计查获非法营运案件37起

【连网】  (记者 王瑞 通讯员 鹿扬)2月1日春运开始后,市运管处运政稽查大队采取路面巡查和源头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苏欣汽车客运站、新浦汽车总站等城市窗口周边地区的检查力度,对市区范围内重点场站等客流集散地实行不间断巡查,坚决取缔非法组客站点。目前,共查获非法营运案件37起,没收违法出租标识11件,有时一天就查处多起。

几天前的下午,当事人王某驾驶一辆小轿车在海州区瀛洲路苏欣汽车客运站载客,因未经许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被查获。运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王某驾驶小轿车通过“滴滴出行”软件接单,在海州区润城东方小区西门搭载一名乘客到通灌路地1大道淘宝街。因乘客上车后要搭乘当天下午4点25分的车,便中途临时改道到瀛洲路苏欣汽车客运站。被查获时乘客手机端“滴滴出行”软件显示当次车费9.5元,当事人王某已接单732单,其手机端“滴滴出行”软件当次车费7.6元,当日接单2单,当日流水收入12.2元,当周收入7.1元。

随后,又有一辆嫌疑车辆进入了运政执法人员的视线,吴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海州区海连路与通灌路交叉口被运政执法人员查获。检查发现,当事人吴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同样通过“滴滴出行”软件接单,在瀛洲南路苏欣汽车客运站搭载一名乘客到海州区仕方国际小区,被查获时乘客手机端“滴滴出行”软件已产生车费2.2元。

经了解,当事驾驶员吴某已接单887单,手机端“滴滴出行”软件显示当次车费5.6元,吴某当日接单8单,当日流水收入157.43元,当周收入628.44元。

据市运管处运政稽查大队负责人介绍,2月1日春运开始后,市运管处运政稽查大队制定了巡查方案,立足于早谋划、早动员、早部署,加班加点,采取路面巡查和源头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苏欣汽车客运站、新浦汽车总站等城市窗口地区的检查力度,对市区范围内重点场站等客流集散地实行不间断巡查,坚决取缔非法组客站点。依托高速公路出入口,加大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密度和频次,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违规上下客、不按核定线路经营等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市运管处运政稽查大队还对全市道路运输市场进行扫面挖点,重点整治悬挂或装备出租标识从事非法营运,违法利用网络预约平台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行为,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危害大的问题(如市区至东海班线非法营运等),综合采取蹲点值守、先期取证等措施,查处一批,震慑一批。截至目前,已累计查获非法营运案件37起,没收违法出租标识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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