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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夜间噪音扰民 法律人士:风俗习惯不能超越法律范围

【连网】(□ 顾晓昕)“现在上街到处是高音喇叭吵得人头疼,没想到回到家后,小区里面也有各种噪音,经常晚上有些汽车警报器会鸣叫。此外,还有一些居民搬新房选择在凌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着实令人心烦。”日前,市民刘女士给本报热线打来电话,反映小区里经常有汽车警报器在夜间响个不停,再加上还有新住户凌晨搬家放鞭炮,影响了大家正常休息。

接到市民的反映后,记者走访了市区的部分小区,通过与居民和小区保安交谈得知,搬家放鞭炮现象很是普遍。“业主搬来的时候基本都会放鞭炮,有的在白天,有的在凌晨。”一家小区的保安告诉记者,这是一种风俗,经常想阻止也阻止不住。

“也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习惯,现在很多人家搬家竟然都选择在凌晨,小区里经常有人家搬家,常常被放炮的噪音吵醒,有夜里12点多的,有凌晨三四点的。”市民刘女士告诉记者,经常被吵醒,简直让人崩溃,可他们说搬家时间有讲究,有的吉时正好在凌晨。

此外,汽车报警器噪音扰民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已经成为一大公害。市民胡先生向记者抱怨:“由于周围停车位太少,有些不住在这里的车主也将汽车停在这附近,报警器就算响起来车主也听不到,因为没人管,响起来就没完没了。自己家住在一楼,受害最大,特别是在晚上,经常被突如其来的报警器声吵得不得安宁。”

“特别是当鞭炮声遇到报警器,我们晚上就别睡了。” 说起小区凌晨放鞭炮,70多岁的市民张大爷难掩气愤之情,他说:“像我们老年人,本身睡得就比较浅,睡眠质量也不好,晚上一旦被吵醒,想再睡着就难了,结果就只能睁着眼等天亮。”张大爷说,搬家放爆竹虽说是一种风俗,为的是搬家能搬出好运气,别人的做法他能理解,但老年人被吵醒后,辗转反侧很难入眠,这样的感受也是很痛苦的。还有许多市民表示,这种行为对睡眠不好的老年人或失眠患者更是一种折磨,这种行为真应该改一改。

对此法律人士认为,风俗习惯也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夜间放鞭炮和汽车警报器产生的噪音扰民问题侵犯了居民的权益。连云港连城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说,《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对此特别作了规定,“居民在家庭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娱乐、体育锻炼及其他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使排放的噪声不超过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使用音响、运动器械等产生低频噪声的设备不得影响他人生活;业主可以在业主公约中约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和义务,由全体业主共同遵守;物业管理组织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向依法行使环境噪声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机构报告。”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也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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