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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盗用身份证办手机消费贷 身份证主人征信不良背黑锅

【连网】  (记 者 史卫平 通讯员 周宗江) 因身份证被别人盗用办理手机消费贷,且因没及时还贷而上了不良信用黑名单,这让身份证的主人侍女士贷不了款买不了房,而且被贷款公司不断催还钱。11月4日,记者从海州公安分局了解到,涉嫌盗用身份证件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女子卜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征信有问题上了黑名单

今年4月,灌云女青年侍女士到常州一家公司应聘顺利过关,公司让她去银行打印征信报告,以便给她办理发放工资的银行卡。

谁知,银行却告知她此前办理过银行卡,并于2016年9月在连云港通灌路某消费金融公司的一家手机店办理过手机消费贷,因没及时还贷,现已被拉入“黑名单”。

“怎么可能?是不是搞错了?我可从来没在任何一家银行、任何一家单位办过这些业务,请再仔细查查。”侍女士满腹狐疑又十分担心。可银行工作人员核实后,给出的答复依旧,并建议她回连云港,到相关手机店和银行查看一下视频资料。

5月31日,她在连云港找到了那家手机店,要求当时负责办理那份消费贷的店员解释清楚。可对方却称时间太长,想不起来当时情况了。侍女士要求调取当时监控录像。店员却说,录像保存不了那么长时间,同时说相关资料也不在这个店里,除非申请找“总部”处理。侍女士很生气,于是报警,路南派出所民警到来后,告知那名店员,尽快找到原始资料,查明真相,避免报警人遭受更大的损失和影响。

查到贷款资料认出冒充者

6月20日,侍女士在常州收到了连云港某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消费贷原始资料。资料中有冒充她身份人的照片,是她所认识的一个叫卜某的人。

“2015年11月份,我到灌云一家公司上班。上班第三天的晚上,刚刚被公司开除的员工卜某回来结算工资,并到休息室去了一趟。她一走,有个同事就提醒我说,卜某来了,你检查一下东西有没有少。我当时检查包发现身份证没了,另外一个同事说少了七八十块钱和充电宝。第二天早上,我和另外两个同事一起去卜某租的房子里要身份证,可她却发毒誓说没拿。当时考虑到没什么经济损失,后来我又补办了一张身份证。”侍女士气愤地说,“真没想到,她竟然冒充我去办理消费贷!”

她再次到银行查她的全部征信记录,发现自2016年7月9日至今年7月19日期间,卜某冒充她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和手机消费贷,此外,在另外两家银行分别办理信用卡、在另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办理贷款均未审批。

侍女士返回灌云向伊山派出所报警。据她说,今年6月她想在灌云买房子,当时房产中介说征信有问题不能买;7月份想在灌云某银行贷款做生意,同样因此原因没贷成。而且,贷款公司不分白天黑夜地打来电话,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10月12日晚,卜某被抓获归案。

办消费贷让身份证主人背黑锅

灌云警方将案件移送给海州警方。面对民警的讯问,卜某交代,自己有盗窃和吸毒前科,并对冒用侍女士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和手机消费贷等事实供认不讳。

其称,因想买部手机,2016年9月的一天下午,持侍女士的身份证来到市区通灌路一家手机店,对方给了她一张办理消费贷的申请表,并拍了一张她的照片。她参照侍女士的身份证填写了姓名、家庭住址,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号码是两个朋友的。因为担心店家打电话核实,她借故到店门外打电话给这两个朋友,让他们在业务员回访时谎称分别是她的丈夫和父亲,两个朋友均配合她说了谎话。经过核实,业务员当场给她办理了消费贷。手机价格是5588元,她首付了1200元,另外4388元分12期偿还,可到案发时,她1分钱都没还过。

目前,卜某因涉嫌盗用身份证件罪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侍女士征信的问题,相关公司正设法申请解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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