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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673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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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  (记者周莹 通讯员 王从帅)今天,笔者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切实降低散煤污染,改善全市空气质量,今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力度。市政府发布《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下称《通告》),将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扩大至673平方公里,为市区建成区面积的2.3倍。

市政府新调整的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具体包括:

(1)海岸线、张圩河路、烧香支河、烧香河、242省道、S73东疏港高速、连霍高速、沈海高速、鲁兰河、蔷薇河、临洪河合围区域。

(2)连岛。

(3)242省道、朱稽副河、怀仁路、朱稽河、沈海高速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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