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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人社部门公布一批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

【连网】(记者 陈兵 通讯员 杨松)拖欠劳动者的血汗钱不给,这样的行为会受到立案查处。3月30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严肃查处并警示和震慑拖欠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了一批近期查办的拖欠劳动报酬典型案件。同时,提醒广大用人单位,一定要依法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劳动者工资是违法行为。

劳动者付出了劳动,依法享受合理的劳动报酬,这是每个用人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然而,在现实中,总有一些用人单位随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并长期欠着不还,成了“老赖”。为严肃查处此类拖欠劳动报酬行为,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了一批近期拖欠劳动报酬的典型案件。其中,2016年2月21日,海州区人社局接到投诉,称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经查,该公司共拖欠5名劳动者劳动报酬8万元且拒不支付。2016年11月10日,海州区人社局向海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3月13日,海州区人民法院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与此同时,海州区人社局接到投诉,某广告有限公司共拖欠2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2.1万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以及实际经营者韩某去向不明;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共拖欠3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9.42万元;山东某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共拖欠36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1.49万元。目前,海州区人社局均已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东海县人社局接到投诉,东海县某服装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共拖欠9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51.25万元,后该公司转移固定资产。在东海县人社局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该服装有限公司逾期未支付。东海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随后东海县公安局对实际经营者实施抓捕拘留。目前,该公司已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公司实际经营者已取保候审。

灌云县人社局接到工人投诉,反映灌云县某住宅楼工程项目的施工实际承包负责人,在项目工程施工期间存在拖欠数名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经查,该项目施工实际承包负责人拖欠54名工人劳动报酬共计62.118万元。后来,灌云县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工程项目施工实际承包负责人逾期未支付。目前,灌云县人社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灌云县公安局已对实际承包负责人实施网上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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