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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时被要求买三千元“装潢大礼包” 该不该给

【连网】  (记者 侍敏 通讯员 杨庆军)花近十万元全款购车,购车合同也签了,结果提车时却被要求加3000元钱买导航和真皮座椅套,否则不让提车。这让海州消费者朱先生非常不爽,于是愤而投诉。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认为,4S店事先未与消费者达成一致,事后又以不让提车强制购买装潢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的相关条款,也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违法行为。后经调解,朱先生得以顺利提车。

全款购车 遭遇强制装潢

朱先生不久前在市区一家4S店订购一辆家庭轿车,全款为99000元,双方约定其预交定金10000元,十五天后提车付清车款。然而,在约定时间前去提车时,4S店的工作人员却要求其购买价值3000元的“装潢大礼包”。

“他们说3000元的‘装潢大礼包’非常划算,不仅有名牌导航,还有一套真皮座椅套,而这两样如果单独买的话,至少五六千元。”朱先生表示,此前自己曾听朋友说过,4S店卖的装潢比汽车装潢公司的贵,而且质量也不能保证,所以,他便表示不想要这个“装潢大礼包”。然而工作人员却表示,按照公司规定,如果不买装潢,车就不让提了。

这让朱先生非常生气,因为必须买3000元“装潢大礼包”才能提车的事,工作人员事先并没有和自己提起过,而且购车合同上也没有约定,如今却以这事拒绝提车。一气之下,朱先生表示不买就不买,那就将10000元定金退了,结果还是被对方拒绝。无奈之下,他拨打了工商部门的投诉电话。

事先没约定 强制装潢违法

对于他的遭遇,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表示,按照《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胁迫他人同自己交易。而该4S店在已经与消费者签订购车合同并收取定金后,又以“不买装潢就不让提车”的方式,强制消费者购买“装潢大礼包”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同时,商家的这种违法行为,还侵犯了《消法》明确规定的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后经调解,4S店不再强迫朱先生购买3000元“装潢大礼包”,而朱先生也不再要求退还定金,并顺利提车。

这样的“捆绑销售”才不违法

据记者了解,目前,汽车销售市场利润较低,为了弥补车型高优惠带来的“亏本”,很多汽车经销商会将热销车型与装潢捆绑销售。因为汽车装饰以及配件市场的价格无序,所谓的优惠价“装潢大礼包”,实际上并不值商家宣传的那些钱,一些知情的消费者不愿意购买,导致消费纠纷不断。

对此,12315负责人表示,如果汽车经销商事先未与消费者说明,整车价格的优惠是建立在与一定价值的“装潢大礼包”捆绑销售的情况下,“不买装潢就不给提车”的行为的确是违法的;但如果其事先已经向消费者说明,车辆价格优惠后,必须购买一定的装潢,也就是说,在双方就捆绑销售达成协议之后,是可以在售车时加售装潢的。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捆绑后的销售价格不能高于厂家指导价。

在此,12315提醒广大汽车经销商,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要将提车时需要交的费用提前与消费者约定清楚,防止纠纷;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遭遇强制装潢、强制保险等侵权事件,一定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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