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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青龙山公墓墓穴满20年需缴纳管理费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笳 通讯员 沈闯) 根据民政部下发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在港城,1996年建成的青龙山公墓今年也恰好满20年,首批迁入的公墓面临到期问题。公墓到期后,续费该怎么收?公墓收费究竟该包括哪些项目?昨日,市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青龙山公墓墓穴管理费收费新规定。

根据新制定的《关于核定海州区青龙山公墓墓穴管理费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墓穴使用期限为20年,在使用期限可以收取墓穴管理费。而具体收费根据墓穴时间分为三类:新墓、到期老墓和未到期老墓,依据不同情况标准,也不大相同。

根据签订合同和协议,自11月1日即新政策执行之日起,新售出的其墓穴管理费的最高收费标准根据墓穴销售价格分档而定。墓穴销售在5万元及5万元以下的,墓穴管理费标准为最高40元/年;墓穴销售价格在5万元以上,10万元及10万元以下的,墓穴管理费标准为最高60元/年;墓穴销售价格10万元以上,墓穴管理费标准为最高80元/年。

市物价局收费监督管理处负责人严文书表示,老墓穴以20年使用期为界,分到期和未到期两种。对于使用期已满20年的老墓穴,由于已经超过了使用期限,丧主要求继续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用手续,缴纳墓穴管理费,且墓穴管理费一律不得高于40元/年。

而截至11月1日,使用期不满20年的墓穴,则要根据合同具体情况而定。其中,如果在当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未明确墓穴管理费的具体标准,那么就默认公墓免除该笔费用,因此在新规出台后,在墓穴未到期前,不得收取墓穴管理费;如果合同或者协议中,明确标明了墓穴管理费收费标准,丧主就要按照标准缴费,需要注意的是,这笔管理费不得高于40元/年。

除了传统的墓地立碑方式,新规明确了对绿色殡葬的优惠政策。根据规定,采取花葬、树葬和草坪葬等节地生态葬法,免收墓穴管理费。此外,被县以上人民政府列为永久性纪念墓穴的,免收墓穴管理费,同时,对特困家庭缴纳墓穴管理费确有困难的,应予适当减免。

“虽然争议很大,我们也很为难,但是这是国家规定,各个城市都绕不过这一关。”严文书告诉笔者。自1998年起,民政部、省民政厅、省物价局等就明确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明确规定了“凡在经营性公墓内安葬骨灰和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缴纳墓穴租用费、建筑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年限到期后要求继续使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续用手续,重新缴纳相关费用。”

“无论是从法律规定还是成本核算角度,墓穴使用确实需要缴纳墓穴管理费,利于更好更长久地维护和管理墓地。”严文书说。目前,全国其他城市的也先后制定了这一规定,其中,苏南地带的墓穴管理费普遍为120元/年,山东济南的墓穴管理费则按月收取,每月15元,黑龙江省墓穴管理费高达300元/年。从全国范围来看,港城收费标准处于较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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