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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11337户家庭尝到公积金购房甜头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飞 通讯员 西霞 胡云)近日,来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权威数据显示,今年前10个月,全市公积金贷款发放总额40.26亿元,同比增长33%,11337户家庭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总额达到24.6亿元,同比增长26%,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到81%,公积金使用凸显又好又足的良好局面,有效促进了楼市去库存。

支持职工购房

公积金个贷发放40.2亿元

目前,我市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均降至20%,这一政策极大地降低职工购房的首付压力,加速了职工入市步伐。对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能够提供家庭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证明的,可比照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满足职工贷款额度方面,实惠多多。目前,我市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15倍,最高可达30万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加快推进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全面开通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为不同收入的缴存职工提供适合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实施细则,服务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今年以来,就审批发放104个家庭异地公积金贷款,累计发放贷款3500万元。

一项项惠民政策的深入实施,房地产市场的异常火爆,职工贷款需求呈现持续旺盛的局面。今年前十个月,全市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4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0亿元,同比增长33%,支持了全市11337户家庭购买自住住房,总面积达135万平方米,其中,市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面积占比高达42%。

如果以目前金融机构的商贷基准利率计算,广大职工通过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起码省下千万元的利息。

助力职工减负

公积金提取额24.6亿元    

公积金提取业务对减轻职工经济压力,提高生活质量意义重大。今年,我市公积金继续实行惠民的提取政策,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规定进一步简化,减少审批要件,取消提供备案的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等规定,解决职工通过市场租赁没有备案合同和发票,无法提取公积金的难题。

在原有购房商业住房贷款只能买房时、贷款还清时提取公积金的政策基础上,放宽至每年都可以提取公积金一次,提取金额为上一年度住房贷款月还款额,拓宽了提取使用渠道,减轻了职工家庭偿还商贷的经济压力。今年以来,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24.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亿元,同比增长26%。

实施集约管理

放大资金使用效益

今年以来,受贷款、提取业务量居高不下的影响,我市公积金资金流动呈现净流出态势。为缓解资金紧张局面,中心进一步加大归集扩面工作,同时积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目前,中心与建行、工行、中行等5家商业银行合作,充分利用银行现金管理系统,采取“零余额账户管理”模式,通过将各县区每日归集的公积金实时上划到市本级中心资金池,实施资金的集约化管理,避免了不同县区之间公积金资金松紧不一情况的出现。

中心还进一步扩大“公转商”贴息贷款规模,扩大融资渠道。今年以来,通过与建行合作,通过存量贷款方式融资5.5亿元贴息贷款,这对满足职工提贷需求起到立竿见影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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