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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警方侦破特大地下钱庄案 涉案金额达1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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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  (通讯员: 张宏伟 张林军) 2015年11月24日,在前期缜密侦查的基础上,市局经侦等多个部门合成作战,在上海、江西抚州、山东青岛等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成功侦破公安部经侦局督办的“9.10”特大地下钱庄案,抓获9名涉嫌非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员,扣押涉案资金1350余万元,冻结1818个涉案资金账户,共计3.2余亿元,缴获大量银行卡、网银U盾、笔记本电脑等作案工具,涉案金额达104亿余元,同年12月31日,樊某刚、吴某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孟庆丰专门作出批示予以肯定,公安部经侦局也于12月7日电贺该案成功侦破。2016年4月5日,该案被公安部经侦局评为全国打击地下钱庄十大精品案例。

2015年6月28日,连云港市局经侦支队工作中获悉:林某华等人自2010年9月以来,陆续在本市多个银行的不同网点开设大量账户,同时开通网银,该批银行卡交易呈现金额巨大,快进快出,交易IP地址均为境外等异常情况,怀疑为跨境替代性汇款类地下钱庄。

获悉此线索后,连云港市局立即开展工作部署,迅速成立由经侦等多警种合成的专案组立案侦查。同时,此案得到公安部和省厅的高度重视,公安部经侦局将此案列为2015年326号部督案件,省公安厅也将此案列为省督案件重点指导推进。同年10月至11月,泰州、盐城2市公安机关相继接报王某茹、闫某范、闫某山等人在当地银行频繁开户3起可疑交易线索,资金交易与连云港市类同。省厅经侦总队第一时间比对境外交易IP地址,发现地址相同,盐城、泰州涉案账户与连云港市涉案账户有频繁资金交易,成功串并。

樊某刚、吴某在新加坡牛车水的HANSHAN汇款公司(汉生汇款)工作期间及回国后,接受公司老板和经营主管的指派,通过拉拢亲戚朋友等人,在国内异地开立大量银行借记卡并开通网银,将银行卡、U盾等提供给汉生汇款公司用于中国和新加坡之间的非法跨境外汇汇兑业务。樊某刚等人按每笔交易提成0.5新加坡元攫取巨额佣金,新加坡的HANSHAN汇款公司利用樊某岗、吴某提供的大量银行卡大肆进行非法跨境外汇汇兑业务,严重破坏了金融秩序。

梳理涉案重点人员

发现线索后,专案组委托人民银行对全市所有银行进行普查,共发现2010年以来开立异常交易银行卡可疑人员37名,涉及江苏、福建、山东、湖北、安徽、四川等多个省份,他们在连云港市共开设215张银行卡,资金交易量达26万余笔,进出项合计90.34亿元。这些人员是否都是犯罪嫌疑人,如何从中找到主要犯罪嫌疑人、进而发现犯罪窝点成为首要任务。专案组围绕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对2010年以来开户的银行账户进行深入分析。经工作发现, 37名开户人员分5个年度5批次赴连云港集中开设银行账户,每人开卡4-6张不等,2014年以前开设的银行账户一般使用期不超过1年即进入休眠状态。

2015年6月2日,林某华等7人集中开立的42个个人银行账户中有37个账户仍高度活跃,资金沉淀额基本都在1200余万元以上,最高时曾达2400余万,且每日都在进行大量资金交易。二是对37人在连开设银行账户后的行为轨迹进行分析。由于2014年以前全国综合信息查询没有整合,很多信息已无法获取,无法判定这37人是否同属一个犯罪团伙。专案组根据人员之间的关系综合研判,初步将吴某、林某华、卜某跃等8人作为重点可疑人员,经工作获取其中7人13个手机号码、微信号和电子邮箱号。三是对37人账户交易涉及社会关系进行分析。经走访排摸,发现接受资金方连云港本地人员多数为本人或家属在新加坡等地务工,结合其他调查情况,基本可以判定部分交易为通过地下钱庄接收境外务工收入。

在对吴某、林某华等8人研判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吴某和其妻子林某华(女)分别持有多个合法身份证,尤其是吴某的3个身份姓名均不相同,作案疑点急剧上升。而此时专案组又发现吴某持吴某辉身份(身份证尾号8015)申请的护照,已于2015年7月30日前往新加坡至今未归,另一重点嫌疑人卜某跃也早于2015年3月前往泰国至今未归。重点人员的侦查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梳理银行重点账户

在对重点人员进行排查工作的同时,对涉案银行账户的梳理工作一直没有停止。为加快工作进展,专案组与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联合开展工作,从各商业银行抽调专人,专门负责梳理在在本地开设的215个银行账户的交易情况,前后调取了上千万条交易信息,对涉案账户的上游和下游交易对手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由于交易数据量过大,梳理工作面临着诸多困难。为此,专案组专门向省厅经侦总队作了汇报,提请部局启动反洗钱调查,重点梳理资金交易量大的上游账户,进一步追查节点账户。专案组在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的配合下,对215个银行账户和与之发生交易的2400余个上游账户重新整理,梳理出500余个正在使用的重点账户,提请部局启动反洗钱查询。经工作,发现其中32人在全国的93个银行账户已被黑龙江七台河、重庆、北京、山东德州、浙江金华及我省无锡等多地公安机关查控,其中属地在连云港的共计69个账户,且多数是2014年以前开设,2015年在连云港开设的银行账户仅涉及3个个人账户。专案组工作重点仍围绕以吴某为首的、2015年6月以来在连云港市开设银行账户的7名重点人员有序开展。此后,专案组抽调专人,加班加点,对涉案的重点账户进行梳理分析,逐渐将上游和下游账户的情况整理清楚,按照所属银行逐一分类。

围绕网银落地查证

经对在连云港市开设的215张银行卡账户进行梳理,获取了较多嫌疑人开户时所留手机号码,但这些手机均无法打通,使用状态不明。经进一步工作发现,数个银行使用的网上银行会在网上交易时向客户登记的联系手机上发送验证码,只有交易中输入该手机验证码才能进行下一步的交易。由此,专案组从众多手机号码中甄别出嫌疑人留下的14个真正用于转款时接受短信的号码,同时获取了31个使用网上银行交易的终端MAC码。获此数据后,网侦部门结合银行提供的网银登陆显示的新加坡IP地址开展全面工作,虽然怀疑嫌疑人可能使用VPN(代理服务器)登陆网银,因种种原因始终未确定真正的交易地址,也无法确定实际操作人和网银终端到底是在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江苏、山东、上海、广东、江西、福建等多地对MAC码的扫描也没有新的发现。专案组成员迅速赶赴江西和吉林对嫌疑人留下的14个归属地是江西和吉林的号码开展工作。通过电信运营商处进一步工作发现,有通话及短信的手机使用地均在新加坡,与网银IP地址的指向相同。结合各方面调查信息,专案组判定,为逃避国内打击,犯罪嫌疑人应该躲在新加坡对银行账户进行远程操控。

锁定主要嫌疑人员

由于主要嫌疑人吴某一直在新加坡,因此未能对其进行有效的侦控。2015年9月28日,吴某由香港入境回国,侦查人员立即赶赴江西,围绕吴某开展全面工作。经两周的工作,暂未发现吴某参与地下钱庄转款活动的迹象。吴某就真的没有参与地下钱庄吗?专案组再次调整思路,围绕吴某在连云港开卡前后的活动轨迹工作发现吴某等人7人在连云港申领银行卡后,林某华等6人于2015年6月4日一起乘火车返回江西,而吴某当晚却突然出现在青岛,并入住一酒店,且与青岛当地的一个手机号有3次通话记录;同时当晚住同一房间的人员马某刚是当日从吉林赶往青岛,二人入住时间仅相差40分钟。专案组随即派员兵分两路,分别围绕吉林的马某刚和青岛的手机号这两条线开展工作。经过长达十余天的细致工作,排除了马某刚的作案嫌疑。经侦查发现青岛手机号的实际使用人为樊某岗和其妻乔某萍,其二人还分别持有、使用以亲戚和邻居的名义开设六张手机卡。

经过对两人全方位侦查发现,樊某刚利用亲戚及朋友在山东多地开立大量银行卡,并且银行账户实际控制地与吴某等人开设的银行账户相同,同时发现樊某刚、吴某二人均与新加坡的同一电话号码有密切联系,且大量的银行转账信息均关联到樊某刚和乔某萍持有的手机上。结合前期侦查,专案组认为,本案的地下钱庄实际窝点应在新加坡,而樊某刚和吴某等人就是在中国境内大肆开设银行账户并开展相关违法活动的实际实施人。至此,专案组对涉案相关账户梳理甄别完毕,该地下钱庄国内主要涉案人员身份、活动规律和涉案资金账户等组织架构和脉络基本摸清。

根据前期侦查掌握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和涉案银行卡交易频繁度,专案组认为收网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2015年11月18日,市局从机关各部门和县区经侦大队调集120余名警力,组成9个抓捕小组、14个冻结组,分赴江西抚州、山东青岛和威海、北京、上海、广东广州和深圳、福建福州及我省南京等地,同时开展抓捕和银行账户冻结工作。11月24日(周四)14时30分,专案组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先后抓获9名地下钱庄在国内涉案嫌疑人员,同时冻结1818个涉案资金账户共计3.2亿余元,“9.10”特大地下钱庄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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