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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组团骗提公积金 闹剧被识破吞下“苦果”

【连网】  (记 者 朱国操 通讯员 宋昌林)日前,我市公积金管理部识破了一起骗提公积金行为,骗提职工也因此受到了处罚,5年内将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当日下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海县管理部营业大厅来了3个人,其中一个人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两人则在一边催促工作人员快点办理,自称还有急事要办。经初步交流,工作人员得知该职工因大病住院申请提取公积金。随后,工作人员对申请职工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

审查发现,申请职工提供的医疗住院收费票据个人支付金额低于5万元,不符合提取条件。工作人员告知该职工后,同行的另外一人又从身上掏出了一张发票递给工作人员,并不耐烦地说道,“这回够了吧?”

接过发票后,工作人员再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提取职工在市区工作,住房公积金在市区缴存,生病住院也是在市区医院治疗的,为什么要跑到县里来申请提取公积金呢?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工作人员对申请职工提取材料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为了证实提取材料的真伪,工作人员一边让申请职工耐心等待,一边将情况反映给管理部领导。经进一步审查,工作人员最终断定,这是一起骗提公积金行为。而从提取职工的骗提手法看,与近期发生在赣榆管理部的骗提行为很相似,应属同一伙人。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再三追问下,3人承认了骗提公积金的事实。

“住房公积金虽然归个人所有,但必须专款专用,只有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才能提取使用,使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该管理部工作人员提醒说,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切莫受不法中介的诱导,伪造材料骗提公积金。对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该中心除了责令当事职工限期全额退回骗提资金外,职工的失信记录还将被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征信系统,且5年内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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