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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连云港市将完成10万平方米危旧房维修改造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胡笳 通讯员 韩茜 刘春雨)日前,我市召开2016年度危旧房排查工作会议,笔者从会上获悉,从今年起,港城危旧房排查启用新标准。在市住房局的牵头和参与下,2015年全市10.07万平方米危旧房和5.01万平方米的直管公房相继完成整治解危工作。今年,我市将城镇危旧房和直管公房维修改造列入了十大民生幸福工程之一。同时,明确了今年的目标是10万平方米的危旧房以及4万平方米的直管公房维修改造。

危房顾名思义就是危险房屋,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房屋被分为A、B、C、D四个等级,划归危房范畴的是C级和D级,其中,C级属于部分损坏的局部危房,D级则就是整体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极为危险。

根据标准,房屋结构安全排查将分为场址、地基基础、上部结构三部分进行。并根据排查结果给出危险、潜在危险和暂无危险三类结论。针对危险房屋将立即采取处理措施,潜在危险房屋则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国家现行标准进行鉴定后,根据鉴定报告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这些规定操作简单易操作,很多市民都可以根据规定对自己家庭的房屋进行自查。”负责人说,以地基基础安全排查为例,如果家中砌体墙出现了单条竖向裂缝宽度大于1厘米;单道墙体产生多条平行的竖向裂缝,其中,最大裂缝宽度大于0.5厘米;混凝土梁产生宽度超过0.4厘米的斜裂缝;梁柱节点出现了宽度超过0.05厘米的裂缝……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并且房屋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并对上部结构造成了显著影响,被评定为危险房屋。

如果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且造成了上部结构构件开裂,但是裂缝宽度尚未达到上面所述的规定值时,则应被评定为潜在危险房屋。有的房屋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且水平位移量大于1厘米,并对上部结构产生显著影响或有继续滑动迹象时,也应被评为危险房屋。

针对上部结构的安全排查,尤其是多层砌体房屋的排查则更加细致明确。比如墙体多处出现了宽度超过2厘米、缝长超过层高二分之一的竖向裂缝,或宽度超过0.5厘米的斜向裂缝,或者墙体交接处出现了断裂成通缝等情况都可以被视为危险房屋。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非常明确地将违章违规建造、加层的房屋列入到了评为危险房屋的关键条件,只要存在就应被评为危险房屋。”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根据近几年的事故总结,发生事故的危房多是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多层、砖混结构为主,存在拆改、加层等改变功能、增加负荷等情况。

笔者了解到,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各县、区人民政府是属地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要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不能有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变阳台用途等装修行为,积极履行房屋维修保养义务。目前,我市针对危房的整治解围工作主要有三种方式,根据房屋危险状况分为维修加固、封存或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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