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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了一次的保养卡该不该退?

【连网】(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杨庆军)一年前购买新车时顺便办了一张2000余元的保养卡,可只用了一次,就因工作调动离开了连云港,当然爱车也不可能再开回来做保养,可卡内还有1800余元现金怎么办?最近,山东消费者陈先生向我市一家4S店提出退卡要求,被拒绝后投诉至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

保养卡只用了一次,想退卡遭拒

据陈先生称,一年前,尚在连云港工作的他,在当地一家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当时听店内工作人员介绍,给爱车办保养卡可打7折。心想车子反正到时间是要保养的,不如提前办张卡,用起来不但方便而且实惠。于是,他便花了2000多元办理了一张保养卡。

免费的首保过后,陈先生在4S店自费保养了一次爱车,用的当然是保养卡,4S店按照事先约定给出7折的优惠价格。然而一段时间后,由于工作原因,陈先生回老家山东,且很少再来连云港了。那么,爱车再做保养的话,肯定也不会专门开到连云港的4S店,想到卡里还有1800余元现金,陈先生致电4S店,在讲明情况后要求退回余款,结果被拒绝了。4S店的理由是,办卡时就已经告知消费者,保养卡只限车主本人使用,且开卡后不退余款。

陈先生感到很委屈,自己并不是无缘无故就要求退卡的,毕竟事出有因,自己现在已经调回山东工作,总不会为了一张保养卡每次都专程开车回连云港吧?无奈之下,他将遭遇投诉至12315,希望得到帮助。

一次调解,4S店全额退回余额

针对陈先生的遭遇,市工商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有关负责人认为,消费者只用了一次的保养卡,4S店拒绝返还卡内余额的做法欠妥。根据预付式消费卡退卡相关规定,“消费者如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预付费服务合同的,双方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消费者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超过卡内剩余金额的20%。”此外,虽然4S店提出在办卡时,已经告知对方“只限本人使用”和“开卡后余额不退”,但却没有书面合同。

最终,在12315的调解下,4S店也比较爽快地将卡内的1800多元余额全部退还给陈先生。

购买预付式消费卡,最好达成书面协议

交了一年钱的补习班上了两次,感觉效果不好要求退款;美容卡用了三次因为皮肤过敏退卡遭拒……预付式消费卡办理容易退卡难,这个大家都知道,虽然消费者退卡不成后颇为委屈,但是商家也有很多话要说:因为预付式消费卡是在消费者一次性充值一定金额,或一次性购买规定次数的服务后,商家才给予优惠的消费方式。如果消费者仅消费了几次就要求退款,没有达到商家规定的数额或次数,难道同样享受到优惠的折扣?

为此,工商部门建议商家和消费者在达成预付式消费意向前,为了防止退卡时发生纠纷,最好是事先拟订一份书面协议,并特别约定退卡规则,如消费3次以内按原价扣除消费金额后退卡;消费10次以上按7折优惠结算退卡;消费15次以上按5折优惠结算后退卡等等。

当然,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商家原因导致消费者要求退卡的,应该全额退回卡内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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