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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保养卡只使用一次 店家凭什么不退?

【连网】(杨庆军 王绪波)近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一位山东消费者的投诉,声称在我市一汽车4S店购买了保养卡,现因工作调动离开我市,保养卡只用了一次,想退卡遭到拒绝,希望工商部门能够帮助处理。

消费者陈先生介绍,他是山东人,一年多前还在我市工作。为了出行方便,他在市区一家汽车4S店买了一辆新车。买车时,4S店工作人员推荐,在店内办卡保养可享7折优惠。考虑车辆到时间要保养,于是陈先生花了2000多元办理了一张保养卡。

首保过后,陈先生用买的卡在4S店自费保养了一次,4S店也按照事先约定的7折给予优惠。时间不长,由于工作调动,陈先生回到山东老家,很少再来我市。而此时,他买的汽车保养卡里还有1800余元。继续在连云港给汽车做保养,估计不太现实了,陈先生与4S店联系,希望后者能够退款,结果遭到了拒绝,理由是办卡时就曾告知余额不退。多次沟通未果,陈先生拨打了我市的12315,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接到陈先生的投诉后,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随即进行了调查。工作人员认为,汽车4S店拒绝退还余额的做法欠妥。根据预付式消费卡退卡相关规定,如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预付费服务合同的,双方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解决,没有约定的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消费者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超过卡内剩余金额的20%。而陈先生购买的保养卡,只使用过一次,余额占大头。虽然4S店表示办卡时告知“开卡后余额不退”,却无法提供书面的合同。最终,在12315工作人员的调解下,汽车4S店将卡内的1800多元余额全部退还。

针对陈先生的遭遇,工商部门人士建议:消费者购买预付卡时,最好事先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并特别约定退卡规则,以防退卡时出现纠纷。值得一提的是,预付卡消费,如果是商家原因导致退卡的,经营者应退还全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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