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网】(记者 梁洪胜)今年5月,一网友在QQ空间上传了一组一长发女生被扒光衣服殴打的照片。照片引起广泛关注,受害人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涉事5人被警方抓获归案。11月3日,电大女生遭殴打、拍照案在海州区人民法院宣判,涉事5人分别获刑。
案情回顾———
一女大学生遭群殴
今年5月11日上午,一网友在自己的QQ空间上传了一组一长发女生被扒光衣服殴打的照片。随后,这组照片在连云港多个微信圈、贴吧传播,引起全国网友关注。当天,受害人连云港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快速破案,郑某、杨某、封某、万某、赵某5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随后,检察机关经审查查明,被告人郑某因琐事与受害人孙某产生矛盾,怀恨在心。5月10日晚上,郑某让赵某将孙某约出,见面后,郑某怀疑孙某偷了其手机,后与赵某找到杨某和万某及封某,准备对孙某进行殴打。5月11日,郑某、杨某、封某和万某4名嫌疑人将孙某先后带至苍梧绿园和一宾馆内,采取拳打脚踢、用石头砸头等手段对其进行殴打,并拍其裸照,致孙某全身多处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一级。后又将拍下的孙某部分照片上传QQ空间,导致照片被国内多家网站转发,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而在整个过程中,赵某一直尾随在旁,并没有做出制止行为。
检察机关起诉———
强制侮辱妇女罪
检察机关认为,郑某等4名嫌疑人聚众以暴力手段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已经触犯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和强制侮辱妇女罪数罪并罚追究4人的刑事责任。5名嫌疑人一起实施犯罪,是共同犯罪,赵某虽然整个过程没有参与殴打,但帮助郑某等人将被害人约出来,让其他被告人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放任犯罪行为的发生,应与其他4人一起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5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并向被害人进行道歉。
法院宣判———
涉事5人分别获刑
11月3日,根据案情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海州区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被告人郑某犯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封某、万某犯故意伤害罪、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海州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李保群介绍,此案中,相关犯罪行为通过网络、视频传播,给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伤害,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区少年庭法官希望通过这个案件的审判,对青少年的犯罪起到警示、震慑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