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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改革促发展 扎实推进阳光交易平台建设

近年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聚焦市场主体关切,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便民、利民、惠民”,助力我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1至11月,全市完成进场交易项目4359个,实现交易总额63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9%和19.4%。

  构建“云平台”体系,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全面上线“云上交易大厅”,将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创新成果应用到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医药采购等其他行业。“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将“开标面对面”变为“开标键对键”,投标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投标、开标,专家评委横跨区域即可完成远程评标,交易主体切身感受到改革创新带来的便利与高效。

  提供多元化服务,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扩大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范围,通过采取专项清理备选库、名录库和资格库、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对小微企业执行最高10%价格扣除、对适宜项目增加预付款比例等一系列措施,增强中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推行建设、交通、水利、医药等工程建设类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优化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畅通退还渠道,维护投标人合法权益。扩大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应用品类,增加银行保函业务。今年1至11月,在线办理电子保函19146笔,为投标人节约资金占用40.2亿元。

  创建“数字见证”模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智能化。以制度规范见证行为,以见证服务辅佐过程监督,以科技赋能强化见证管理。将环境监控、身份识别、智能门禁、桌面监控、数字电话、答疑演示等软硬件设施与电子交易系统融合关联,提升评标区综合管理能力。通过采取电子辅助清标、暗标错位评审、专家打分预警等措施,规范专家行为,提高评审质量。

  打通信用监管通道,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拓展“一网通办”应用,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实现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让公共资源交易“晒在阳光下”,形成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多元共治格局,营造国际化、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建立事前信用承诺机制,加强事中信用监管,推行交易主体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构建交易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信用体系,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和信用连云港,对交易双方进行信用核查,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依据。

  挖掘“数字治理”潜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未来应紧紧围绕“加快后发先至、全面开创新局”部署,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平台和数据优势,推进“互联网+交易”更加便捷化、智能化。开发建设公共资源交易手机客户端交易系统,让投标人的手机能够成为“移动办公点”;建立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金融超市”,鼓励更多的银行、保险及其中介机构参与市场竞争。提供电子保函全程网办服务,实现业务咨询、投保退保、订单生成、资料审核、费用支付、实时查询、保单验真、在线理赔、动态监管、数据统计、发票出具等业务全程在线办理,确保各个环节全程留痕、可追可溯;建立健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安全运行保障体系,完善病毒防范、系统运维、容灾备份和信息保密等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强化制度规范。落实风险评估、等级保护、安全监控、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实现数据汇聚到数据应用的升级和跨越,提升数据治理能力,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 邢成科)

  作者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总值班: 吴弋 刘昆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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