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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正能量充沛的“网红”驻守青少年心间

【连网】  在直播平台上就会喊两句嗓子,年收入2000多万,在网络上利用独特身份带个货,就狂赚两个亿,更有厉害的,直播卖火箭也能年赚20亿,这些网红们年收入从几百万元到几千万元不等,可以说是羡煞旁人,坐拥名利双收,赚得盆满钵满,真是人生赢家。在网络上,好像是玩儿都能赚钱,所以有了“抖音温婉”“虎牙莉哥”等媒体平台干脆搞起了“网红”流量明星,办起了“网红培训班”等,在移动物联网等新兴业态的逐渐扩张下,青少年群体的接触和认知范畴日益广泛,互联网所引发的“快经济”思潮已经有向学生群体蔓延的趋势。只有正确遏制“网红”负面效应给青少年群体的价值观造成的冲击,才能让正能量充沛的“网红”驻守青少年心间。

循循善诱,行业正确引导是关键。“网红”在某个方面或垂直领域有着独特的优势,不乏有优质的内容产出,受到用户的推崇与肯定,从而积累起强大的粉丝群体,并且承担着一定的社会责任,但这种社会责任应该是引导青少年群体朝着积极向上的领域去探索与发现。如上海有一名妇产科医生在疫情期间玩起了快手短视频,尝试着发一些医学知识,普及卫生常识,大叔医生因此“一炮走红”;哈尔滨工业大学“八百壮士”的爱国奉献故事“刷屏”,化身为正能量“网红”,赢得社会赞誉。“网红”行业不能完全以功利的心态去捕捉流量背后的资本价值,“网红”经济更应有益于世道人心,给人以良好的教化。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应该成为“网红”从业者的自觉意识。

 多方出击,社会严格管控是保证。政府部门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泛宣传,在青少年群体中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学校思政教育也要及时跟上,开展各种形式的文明和谐主题德育活动。同时用好法律手段,对于文明高地失守、以致跌破法律底线的“网红”,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以法律的威信和执行的刚性确保“网红”经济的干净和有序。对于能进行文明互动,在一定程度上能传播社会正能量的,应予以官方的肯定和宣传。自媒体平台公司要自我剖析、自我检视,筛查平台内签约的内容提供者,对于经常传播低俗、负面信息的,要及时予以限制甚至封杀。

 按行自抑,学生自律自控是根本。青少年还处于思维的发展期,存在心理不健全、易塑性强的特点,在此阶段形成正确的人格意识对于整个人生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青少年在学校时期应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用知识武装头脑,在最宝贵的时光中汲取知识的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添砖加瓦。同时要学会选择,学会识别糟粕文化,吸收优秀文化,在正确的抉择中,升华自身的精神空间。家长在这方面要积极引导,发挥“最重要的老师”作用,稳固后方。青少年也要认识到:并不是想当“网红”就能坐拥千万粉丝的。成功之路没有捷径,做“网红”亦是如此。(臧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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