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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食猫狗迈出保护伴侣动物重要一步

□ 王文

【连网】  近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规定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按货值的30倍处罚,被外界称为“最严禁野令”。值得一提的是,上述“禁野令”明确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这也意味着深圳成为中国大陆首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笔者以为,深圳此举具有破冰意义,走出了依法保护伴侣动物的重要一步,也彰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文明社会的新发展,对其他城市具有很强的借鉴价值。

禁止食用猫狗等宠物是许多发达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等地区的通行做法,但在我国大陆地区,有关猫狗该不该被禁食的问题,却争议了很多年。不过,从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看,我国已经解决了温饱问题,民众的营养得到保障,肉食可以通过家畜得到基本满足,不再需要额外杀戮。更何况,人类长期以来有喂养猫狗等动物作为宠物的习惯,很多人甚至将猫狗当作家庭成员和伴侣给予精心照料,用于心理陪伴,付出了很大的心血,从感情上无法接受吃宠物。

此外,食用猫狗存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风险,因为目前我国并没有以食用为目的的猫狗养殖以及配套屠宰和检验检疫标准。事实上,不少被食用的猫狗是流浪猫狗,它们可能携带细菌、病毒等,有食用野味造成的悲剧作为前车之鉴,还是应避免扩大肉食范围,减少潜在的传染病威胁为好。

可见,禁食猫狗可以更好地防止宠物猫狗被偷窃、食用,既保障了人民的健康安全,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要求和体现。令人欣慰的是,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此项立法会成为今后的立法趋势,相信未来会有更多城市出台禁食猫狗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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