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段艺琨 周宗江)近期,电影《孤注一掷》火爆上映,影片中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在钓到“大货”之后,使用大量银行卡将现金取出和转走。笔者了解到,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原因之一,是大量银行卡、手机卡被出租、出卖用于诈骗。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有252名涉“两卡”(手机卡、银行卡)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我市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
近日,根据海州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推送的涉“断卡”线索,朐阳派出所抓获1名“两卡”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嫌疑人将自己名下某银行卡号给他人转账,其中涉案金额19.7万元。浦西派出所抓获的1名犯罪嫌疑人,将手机卡卖与他人,其电话号码关联诈骗案件涉案资金46万元。浦南派出所抓获的2名“两卡”犯罪嫌疑人,将手机卡卖与他人,涉嫌参与诈骗。
据警方介绍,在涉“两卡”违法犯罪中,手机卡包括生活中日常使用的几大运营商的电话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平时使用率很高的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近年来,非法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案件持续高发的根源,对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电诈犯罪团伙让大量‘跑分’人员通过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渠道对赃款进行流动式洗钱,为网络赌博、电诈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非法资金转移渠道。”市反诈中心工作人员告诉笔者,有的人相信“不用起早贪黑、不用加班熬夜,办几张银行卡、刷流水、帮人提取现金就能轻松赚钱”的骗局,从而出借、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和微信、支付宝收款码等,用于电诈、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实际上是在为犯罪分子“洗钱”。
一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致力于打赢“涉卡治理”歼灭战,依法从严惩处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据统计,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打掉一批涉诈违法犯罪团伙,共有252名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帮助诈骗、赌博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活动,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参与者需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帮助洗钱的涉案第三方账户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直接影响个人征信,涉嫌犯罪还将受到法律惩处。广大群众不要轻易被网络上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出售个人身份信息、银行卡、手机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账号,避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总值班: 吴弋 编辑: 马静静
来源: 连云港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