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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海上枫桥”巧解8000亩海域纠纷


(通讯员 金怀原)碧波荡漾的连云区西连岛海域上,曾密布的非法养殖浮球与网箱消失无踪。2025年6月,随着最后一笔赔偿款到账,困扰村集体近一年的8000亩海域使用权纠纷圆满化解。这场涉及多方权益的复杂矛盾高效破解,正是连云区综治中心发挥“主阵地”作用,统筹多元力量、贯通治理链条,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生动实践。


“一站式”平台集成  精准吹响“集结号”


面对基层社会治理中条块分割、力量分散的难题,连云区综治中心深度整合人民来访接待、诉讼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平台功能,推动住建、城管、海洋、人社等矛盾高发领域单位常驻窗口,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针对辖区涉海涉渔矛盾特点,中心创新建立了融合检察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审判调解于一体的“海上枫桥”专业化涉海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当西连岛村委会反映某水产养殖合作社及渔民张某擅自侵占村属近8000亩海域养殖牡蛎,且多次协商无果时,该纠纷的复杂性(涉及海洋执法、司法确认、集体权益保障等)超出了单一部门的处置能力。连云区综治中心受理后,在区委政法委统筹下,依托“海上枫桥”平台精准识别案件属性,迅速启动联动响应机制:明确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核查权属,司法行政部门统筹调解资源,并高效集结连岛街道人民调解员、区海洋行政执法人员、区检察院检察官、海事法庭法官组建专业调解小组,迅速介入开展工作。


“多元化”联动攻坚   打好调处“组合拳”


调处中,多股力量在综治中心的统一调度下高效协同,从法规宣讲、厘清权责,到正视侵权人实际困难,一条清晰的调解路径迅速铺就。调解小组首先精准普法,对侵权人“海域谁占谁用”的错误认知进行了普法纠正,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依法取得的海域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许可占用已构成侵权。


在依法认定侵权责任的基础上,调解小组以同类海域市场租金标准为据,精准核算出侵权方应支付的使用费及利息。同时,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考虑渔民张某的实际经济困难,同意其分期支付44万余元赔偿。最终,两侵权方分别与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为确保协议履行,连云区综治中心通过指挥调度系统对执行情况全程跟踪,仅用时1个多月,两起积案成功化解,赔偿款如期到账,非法养殖设施全面清退,碧海重现澄澈。


“长效化”源头治理  筑牢稳定“压舱石”


纠纷化解并非终点,针对案件暴露出的村属海域管理疏漏和依法用海意识薄弱等问题,连云区综治中心主动延伸治理触角,指导相关部门向西连岛村委会制发规范养殖用海管理的社会治理建议书,推动村委强化“依法用海”主体责任。在中心推动下,该村将符合条件的11万余亩海域整体纳入“江苏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规范流转。昔日无序侵占的乱象,就此转向“阳光竞租”的良性轨道,实现了“解决一案、规范一片、长效治理”的综合效果。


西连岛村海域纠纷的成功化解,正是连云区综治中心实战效能的一个缩影,中心通过创新搭建专业平台、高效整合多元力量、精耕社会治理末梢,不仅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更有效激活了基层治理的“一池春水”。2025年以来,中心已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600余件,化解率达96.7%,生动实践了“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基层善治新路径。


总值班: 曹银生     编辑: 徐蕾     

来源: 连云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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