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列表头部广告一条

资讯 资讯> 文旅动态

连云港市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全面完成

【连网】  (文广新局)2013年,连云港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面启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相关通知和会议精神,按照省普查办的统一部署,连云港市普查办认真组织全市普查机构和收藏单位开展可移动文物调查、认定、信息采集和数据审核工作,经过3年多的不懈努力,全市文物家底基本摸清。连云港市所辖各文物收藏国有单位共计28家,文物总数为15268件(套)。其中市属单位藏品9792件(套),东海县1142件(套),灌云县3304件(套),灌南县380件(套),赣榆区650件(套)。截止至2016年4月8日,连云港市普查办已完成全市15268件(套)文物数据审核、上报工作,连云港市可移动文物普查第二阶段工作业已全面完成。

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是由国家统一组织,专业部门采用现代信息手段集中调查、认定和登记的方式,对可移动文物进行的一次全面筛选排查,是一项全面而系统的工作。连云港市普查办将普查工作层层分解,明确分工,以一个个阶段性目标的完成来推动总目标的实现。

一是普查机构组建阶段:2013年9月,连云港市成立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级机关14个部委办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广新局,全市三县、四区均成立了相应的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2014年1月,印发了《连云港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各级普查办,都制定了具体工作实施方案。2014年4月,组建了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认定专家组。

二是调查摸底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3月,连云港市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阶段文物摸底调查工作,采用邮寄调查表、实地走访、上门调查、电话联系等方式,共调查国有单位2800余家,通过统计汇总,全市有文物收藏及文物遗存的国有单位共计28家,其中文博系统国有单位11家,非文博系统国有单位17家。

三是文物认定阶段:2014年5月13,市普查办文物认定专家小组对李汝珍纪念馆的馆藏可移动文物进行了文物认定,这标志着我市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认定工作正式启动。截至2014年8月,我市已完成李汝珍纪念馆等23家国有收藏单位的文物认定工作,新增文物300余件套,全市文物认定工作已全部结束。   

四是数据采集、录入阶段:灌云县作为江苏省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试点县,普查工作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下,以队伍建设为抓手,先行先试,摸索路径,力求达到科学、准确、全面的普查目标。截止2014年9月11日,率先完成文物普查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与此同时,全市的文物信息采集工作也全面推进,各文物收藏单位积极行动,组织、集中单位的业务骨干,分工明确,全力以赴地投入到文物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当中,截止2015年12月,全市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工作全部完成。

五是数据审核阶段:连云港市普查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数据处理各环节的进行严格把关、控制,同时为避开普查在线平台的高峰时段,普查员合理利用周末和晚上的有效时间努力开展数据审核工作。截止2015年12月31日,在线审核已完成上报13141件(套) ,完成率达85.4%。根据省普查办统一工作安排,2016年开始,对于未上报数据采用离线的方式进行审核,市普查办于2月29日开展此项工作,截止4月8日,已完成全市国有收藏单位的离线审核。

二、强化管理,狠抓“四落实”

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是一项规模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由于参与普查的国有收藏单位数量较多,组织管理难度较大,为此,连云港市普查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一是工作督查落实。2014年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工作督察组,先后3次对全市四个县的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市普查办还每周汇总各收藏单位文物登录情况,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促和批评,并且定期公布全市各文物收藏单位信息登录进度和排名情况。对系统外国有收藏单位信息登录困难的,市普查办加强业务指导,对于一些有特殊困难的收藏单位,市普查办组织专门的业务人员对其单位收藏的文物代为采集登录。二是普查联络人落实。连云港市普查办建立了普查员联络机制,加强市县级普查办与普查员的联系,增强了普查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业务指导落实。普查办为全市的文物普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市、县、区多次举办普查工作培训班,对全市的普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组织安排一些业务专家上门指导,对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和解决。四是质量管理落实。为了深化普查,确保普查质量,市普查办要求全市各国有收藏单位以《馆藏文物登录规范》作为日常的工作标准,对文物信息进行科学规范的采集和录入,所有数据均要求在采集模板上细致审核后方可上传至平台。同时要求各收藏单位的审核员加强责任心,严把数据质量关。

三、普查宣传,遍地开花

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支持连云港市的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全市各级普查办高度重视普查宣传工作,坚持持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市普查办通过电视台、苍梧晚报、连云港文化网、移动展览、电子大屏、上门宣传、散发宣传单、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查宣传;市普查办办公室主任王亚平走进连云港新闻广播直播室,大力宣传文物普查知识和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在2014年及2015年“世界文化遗产日”和“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期间,全市各级普查办结合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文物普查宣传活动,让市民更多的了解普查的目的和意义,使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观念深入人心。在“我是普查员”征文大赛活动中,《耐心、细心、信心---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一点体会》及《文物普查三乐》两篇征文入选《中国文物报》。2016年是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总结验收阶段,为了更好诠释“文物普查、更好保护、更多共享”,让更多观众亲身感受历史文化的独特魅力,连云港市普查办正在积极筹备“细数家珍——连云港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同时还将制作一普图片展,深入学校及社区进行宣传和展示。

四、制定措施,控制质量

为了深化普查,确保普查质量,连云港市普查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数据处理各环节的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各级普查机构均有专人负责、专人检查,上级普查机构定期开展专项抽查。截止2016年4月8日,已完成全市15268件(套)文物数据审核工作。

与此同时,市普查办还分阶段加强全市文物数据质量控制管理:(一)在登记录入阶段:市普查办要求全市各国有收藏单位以《馆藏文物登录规范》作为日常的工作标准,严格按照统一规定的工作流程和普查数据处理程序进行登记录入,由录入员通过程序审核,检查采集的文物数据;(二)在收藏单位层面的审核阶段:各国有收藏单位采集的文物信息是初始化数据,数据质量对文物信息的生成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市普查办要求各国有收藏单位以《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审核工作管理办法》公布的标准作为开展数据审核的唯一标准,收藏单位由专人负责数据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三)在普查机构层面的审核阶段:县区级普查机构是普查的具体组织者和实践者,因此,我市在质量控制上紧抓县区一级普查机构,不断加强督促检查。市普查办通过逐条检查平台上的数据,统计数据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下级普查机构提出更具体、规范、科学的指导和建议。(四)市普查办针对县、区数据存在的问题,2015年10月,组织业务人员上门开展业务指导工作,具体问题具体解决,向各县、区普查办提出更具体、规范、科学的要求,有效推动了文物普查进度,确保了上报文物数据的质量。

五、集思广益,探索方法

市普查办除了按照可移动文物普查标准程序、标准方法工作外,还灵活安排每项工作,在普查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探索出了事半功倍的工作方法。一是前期准备充分,提高效率。在采集每一类文物的数据信息之前,普查员根据文物账目提前做好每件文物excel采集模板当中的藏品编号、原名、文物级别、文物来源、入藏时间范围、入藏时间等原有固定的文物信息,大大提高了现场信息采集的工作效率。二是利用离线平台,查遗补漏。文物信息在EXCEL模板初审后,我们将数据和照片批量导入离线平台,这样可以检验数据和照片是否对应,数据是否准确,文物照片尺寸是否合理。三是划区分片、实行“承包制”。除了收藏单位有联络员之外,市普查办也实行联络员制度,每位普查员负责指定县、区的普查联络工作,有效避免了下级普查机构有需求时不知找谁的情况,并且专人联络彼此熟悉,更加方便了工作 。

2016年是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总结、验收阶段,连云港市普查办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省普查办的工作安排,继续扎实开展普查资料的整理、汇总,为全市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划上圆满的句号。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