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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多举措推进价格争议调处工作

【连网】(通讯员 郭海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关乎民生。妥善处理价格争议,对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着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市物价局紧紧围绕省、市价格工作总体要求,扎实构建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体系,努力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擦亮服务品牌,受到了各方一致好评。

持续增强争议调解体系建设。2018年,市物价局根据省物价局年度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总体要求,结合市政府法制建设工作部署,积极推动规范化价格争议调解基础工作。一方面,广泛开展宣传。以《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政策普及进窗口活动,设立咨询台现场受理和解答群众价格争议调解处理问题,活动现场发放《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1000余册。通过市主流媒体专题介绍价格争议调处政策及典型案例。制作宣传版面,将“和”文化典故以图片形式张贴在价格争议调解室,营造依法调解、规范调解、和谐调解的工作氛围。另一方面,强化人员培训。根据《江苏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及市级示范点建设相关规定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解站点工作水平和规范化建设。8月中旬,召开市级兼职价格争议调解员座谈会,全市旅游、商贸等重点领域价格争议调解员参加座谈。连岛景区等6家市级调解站点依次介绍本区域价格争议调解站点建设情况,分享典型争议调处案例及经验做法。

积极拓展政府热线衔接机制。为充分发挥价格争议调处职能,提高价格诉求办理的效率及质量,今年6月,市物价局印发了《关于建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与12358价格举报投诉热线、12345政府热线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明确对符合价格争议调处要求的政府热线诉求,按照案件难易程度转入相应程序,高效便捷地开展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机制试运行以来,共计受理价格争议调处电话案件32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30件,转办案件2件,成功调处某景区不规范设施导致游客财产损失案件受到多方好评,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服务港城发展的职能。

不断强化涉旅争议调解工作。市物价局积极加强与其他单位及部门的横向协作,充分发挥价格争议调处职能,助力服务市发展旅游经济整体规划。今年6月,市物价局、市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涉旅价格矛盾纠纷调解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在重点景区建立价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和联络站,共同搭建涉旅价格争议调解协作平台,融入涉旅矛盾多元化解体系。意见明确:一是站在打造旅游城市品牌及经济,促进港城“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涉旅价格争议调解协作机制的重要性;二是大力推进涉旅价格争议调解协作平台建设,在全市4A级及以上景区建立价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站,3A级景区建立联络站;三是建立分级价格争议调解机制,突出价格认定专业支撑,通过站点调解、联合调解、移送调解等方式处理涉旅价格矛盾,提高纠纷处理的及时性、公正性、权威性;四是加强部门联动,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强化机制落实,促进工作开展;五是以打造人民满意调解组织为目标,加强制度与队伍建设,做大做强“涉旅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品牌。

规范重点争议调解站点建设。根据省物价局相关工作要求,自今年4月起,市物价局在全市开展了争创价格争议调解示范点建设活动,并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将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触角延伸至社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通过开展争创“价格争议调解示范站(点)”活动,深入推进价格争议调处职能工作,争取做到站点建设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力求实现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分级化、便民化、常态化,为建设文明港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目前已在全市三县三区初步建成价格争议调解服务中心7个,价格争议调解联络站(点)73个,其中市本级今年重点在市自来水公司服务窗口、市燃气公司服务窗口、陇海步行街管委会、海鲜一条街管理处和大润发超市服务中心窗口等处设置了价格争议调解网络。同时,市物价局专门设置价格争议调解室,将调解标识、调解口号、调解制度、调解流程等全部公示上墙。

化解价格争议矛盾成效显著。依托完善的调解体系和调解机制,市本级2018年共受理价格争议调解案件62件,涉及金额9.05万元,其中达成协议并履行59件,协议金额7.1万元。从案件性质看,交通事故车物损价格争议2件、1.53万元;医疗纠纷价格争议4件、1.57万元;中介服务收费价格争议1件、0.67万元;旅游景区价格争议2件、1.15万元;其他类别价格争议53件4.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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