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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海事局“263”行动19艘船舶防污工作不达标被罚

【连网】  (通讯员 高茂静)8月份以来,市地方海事局开展以船舶防污染文书证书、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船舶污染物送交监督、船舶大气污染监督、船舶作业活动污染防治为主要内容的“五必查”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打造清洁船舶、绿色航运,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截至8月31日,市地方海事局共检查船舶360艘,整改或限期整改未设置油水分离器并正常使用、未按规定记录垃圾收集处理情况、未按规定配备垃圾储存装置、未持有有效防污染证书等缺陷和问题船舶42艘次。其中对苏连云港货1776、苏盐货63908等19艘船舶未正常使用防污染设备进行严厉处罚。

为依法推进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防治工作,该局组织所有现场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全省地方海事系统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理清海事在船舶防污染监管方面的职责,明确行动目标和工作要求,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授权必须为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在船舶污染防治“五必查”专项行动中,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对航经或到达我市水域的400总吨以上船舶均须对船舶生活污水装置安装及运行情况、相关防污染证书和文书配备情况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相关文书的配备和规范记载和适用船舶持有防治大气污染证书和文书等情况。同时,主动加强与环保、公安、港口、水利、船闸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力求取得实效;注重上下衔接,对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联络,不断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推进水运绿色、循环、低碳、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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