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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连云公检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协作机制

【连网】(记者 卫平 通讯员 王遥骋 丁辉)近日,笔者从连云区召开的扫黑除恶线索核查分析研判会上了解到,此前连云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会签意见,建立了六项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协作配合机制。

扫黑除恶线索核查分析研判会上,听取了当前全区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核查侦办情况汇报,并围绕全区线索核查工作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进行了研判分析。连云区政法各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加大、加快涉黑涉恶线索侦办力度和速度,对群众关心的重点案件要查清查实。强化协同配合,成立专案组,形成齐抓共管的打击合力。同时将强化督察督办,做好跟踪办理,限时情况反馈,确保打击质效。

据了解,此前,连云区检察院与连云公安分局、徐圩新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强公检机关的协作配合,联合签发了《关于加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健全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包括快速打击、信息互通、提前介入、案件明示、全程跟踪以及联席会议六项机制,快速、精准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按照公检机关建立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机制,双方指派业务水平精湛的办案骨干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做到快侦、快捕、快诉。充分考虑涉黑涉恶案件的复杂性,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沟通,做到快速、精准。指定专人进行信息对接,每月就涉黑涉恶案件数据进行一次梳理汇总。明确需要提前介入的案件范围、介入时间以及介入职责。检察机关认为不属于涉黑涉恶案件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必要时可以针对案件进行会商。对于检察机关已批捕但认为证据相对薄弱的案件,可以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帮助侦查机关完善相关证据。对于检察机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开展补充侦查工作,检察机关应当定期了解案件进展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补证。从而形成办案合力,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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