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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土地“醒”了 房子“活”了 农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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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 王文 张开虎 王春明

40年,倏忽一瞬。

40年前的改革开放,发轫于农村,起始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当安徽小岗村农民在“包产到户”契约书上摁下红手印时,我市部分农村地区也在悄悄探索分组联产计酬责任制,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坚冰松动。1982年,东海县白塔埠镇率先实行土地“包干到户”,拉开了全市农村土地改革的大幕。

1982年3月,本报刊登文章称:实行市带县体制后,连云港市委、市政府在东海县白塔埠马小埠村开展土地承包试点。该试点成功后,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在全市全面推行。

一路走来,港城农村改革波澜壮阔。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到市场化浪潮奔涌,再到眼下城乡融合发展,我市始终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在改革中破解一个又一个难题,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令人瞩目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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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干到户,一包就灵

资料显示,197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33.57元,其中食品支出46.59元,占人均生活消费品支出的66.91%,以恩格尔系数衡量,农民处于绝对贫困状态。

如何能够吃饱饭,也成为那一代人的头等大事。为了填饱肚子,我市一些地方暗中搞起“分组作业、定工定产、超产奖励”的生产责任制。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改革的春风扑面而来,“泥腿子”们的探索得到了国家政策层面的肯定。

36年后,笔者走进已被并入新元村的马小埠,探寻历史的足迹。没想到,真相让我们大吃一惊。“试点不在马小埠,全县都是去埠后村学习的。”原马小埠村的老人们纷纷表示,36年前,是勇敢的埠后人迈出了历史性的第一步。

如今的埠后,已被一条沈埠路一分为二,东边的是东埠后村,西边的就叫西埠后村。风吹过,村头青青的稻田发出沙沙声,似在诉说当年激动人心的大变革。

历史为什么会选择埠后村?“因为当时我们村是全县最大的行政村,一共有12个生产队,各方面都符合改革的要求。”72岁的西埠后村村民刘洪学虽然上了年纪,可说话仍然干脆利落。1978年,从部队复员回来的刘洪学,当上了人人称羡的生产队长。谈起当年盼了整整4年的改革才落地,他认为最大的好处就是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人民公社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大家出工不出力,农民中耕除草像‘跑马射箭’;包干到户后,田间作业样样精细。”

“在农村,改革前基本上家家都吃不饱。”61岁的柴绪银印象最深的却是改革后的第一个春节,“过年吃上了好两顿猪肉饺子,两个小孩高兴的啊,那个滋味毕生难忘。”

“包干到户,农民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63岁的东埠后村会计吉传芳称,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核心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利益直接、方法简单”,可谓是一包就灵。

■埋头种地,抬头观市

随着“包干到户”的推行,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一般在15年以上,农产品供给日益充足。1985年,国家取消粮食、棉花的统购。此前其余各类农产品已实行价格放开。

眼见农贸市场多起来,农产品流通便捷,农民便不再满足于种粮食,而是什么来钱种什么。

“后来大家一窝蜂种的东西可多了,芦笋、黑莓、板栗、苹果等等,产量一高,市场价格就下来,亏的人多了去了。”61岁的赣榆区赣马镇马厂村村民李通荣回忆道,“后来有干部下乡跟我们说,既要埋头种地,又要抬头看市场。”

精明的农民开始琢磨市场。李通荣的老伴王绿起眼见着农业机械化慢慢发展起来,于是凑钱买来各种农机,帮人家耕作农田来挣钱。“当时挣了不少钱,俺是这样想的,种地就为了有粮食吃,俺用挣来的钱买粮食,还能买更多。”他回忆道,当时看不上家中2亩地的收成,又无暇管理,索性把土地租了出去。于是,王家后来成了村里开展土地流转的第一户。

“1996年至1998年,连云港完成了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明确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放活了土地经营权。”市委农工办农经处处长李泽利介绍,从1997年开始,我市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开始全面落实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三权分离”。

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出台非常及时。当年正值“民工潮”兴起,这让外出务工的农民吃了“定心丸”,放心流转土地,种田大户开始崛起。

从2004年起,每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聚焦“三农”,推出了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惠农举措。受此鼓舞,我市对农村土地改革的探索不仅从未止步,还走到了全国前列。

2011年,敢闯敢试的东海人,开始尝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2012年,成立了全国首家县级农村产权交易所,并随之健全了延伸至乡镇的产权交易中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四荒地使用权、资产所有权、养殖水面承包经营权,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等都可以拿来交易。”东海县委农工办副主任钱荣介绍,“更重要的是,农村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交易了,农民的房子成为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这在全国属于破冰之举。”

那一年,我市在农村土地管理方面的大胆尝试、先行先试成果在全省范围内得到复制和推广。土地改革,又拉开了全市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序幕。

■三产融合,振兴乡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续加大强农惠农力度,农村土地改革实行“三权分置”(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

5年前,赣榆海头镇宅基村村民赵常安拿到了名为“绿园春家庭农场”的工商营业执照,我市第一个家庭农场诞生了。“它的意义在于,以新动能、新业态、新农民为主要标志的农村发展新时代丰富了土地‘三权分置’的内涵。”李泽利说,从“三权分离”过渡到“三权分置”,一字之差意味着农村土地从“三权”结构性布局上升为制度安排。

当年春天,广大农村地区普及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民承包土地可抵押。许多种粮大户眉头舒展:银行贷款有门,春耕干劲更足。

2015年5月4日,东海县双店镇孔白村农民孔青山领到了属于自家承包地的“红本本”,他激动地说:“这本证书是我的命根子,从此不再担心自家的承包田成为飞出去的‘金凤凰’。”这也是全市第一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被赋予抵押、流转、担保等权益。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由此展开,目前全市78.74万农户中已有94.16%的人领到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命根子”证明。

土地确权赋权活权,田野迸发新希望。李泽利介绍,下一步我市将以东海获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从开展清产核资、界定村集体资产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管理、登记造册等环节重点探索,并在条件具备的村适度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试点。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东海全县346个行政村的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为全省乃至全国推进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提供有益启示。

受土地的恩惠,农民即将变成股民,我市将通过土地这一关键性制度的改革走出一条新时代乡村振兴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这既是一颗“定心丸”,也是一粒“活络丹”。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流转、抵押、贷款,沉睡的土地变成了“活资本”。

承包期再延长30年,“活资本”含金量更高。

投资者更加放心投入,为我市农村发展再添“源头活水”。流转了600亩地的东海县平明镇彩云家庭农场主朱彩云满怀憧憬地说:“再过30年,我们的乡村,该有多么美!”

40年,土地标注了农村改革的光辉印记,推动农业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土涵万物,地养千祥,有限的土地可以孕育无限的希望。在这片敢闯敢拼的土地上,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指引下,更多关于土地改革的精彩故事将在这里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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