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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人等房”到“房等人” 连云港今年改造棚户区房屋15734套 提升群众居住环境

【连网】(记者 李耀华 通讯员 杨迅) 记者昨日从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获悉,今年连云港市将继续开展棚户区(旧城)改造工作,年内将改造棚户区房屋15734套,2021年将完成剩余9370套棚户区房屋改造任务。近年来,连云港市各级住建等部门和相关单位紧扣“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主题主线,在全力建设新城区的同时,将棚户区(旧城)、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列为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质的主要工作抓手,着力破解现实矛盾和制约因素,全市棚户区(旧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序推进,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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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安置小区-锦屏新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棚户区改造工作精神,连云港市委、市政府近年来一直把棚户区改造工作放在改善民生的首要位置。自2011年开始,连云港市将146052套棚户区房屋列入改造计划,并按步骤持续实施。2017年以前,全市棚户区改造主要以锦屏磷矿、金桥盐业等老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为主,相关企业员工居住条件由此得到极大改善。此后,连云港市棚户区改造逐步提速。截至2019年年底,全市已完成棚户区改造120948套,剩余未改造房屋25104套,全市当前棚改覆盖率为82.81%。按照计划,今年全市将开展棚户区改造15734套,2021年完成剩余9370套棚户区改造任务。年内将相应完成房屋征收235.4万平方米,其中市区计划完成房屋征收158.8万平方米,三县和赣榆区计划完成房屋征收76.6万平方米。

今年省定棚改任务为新开工8000套、基本建成7500套。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棚改工作,着力提升连云港市棚改覆盖率,在省定任务的基础上,连云港市住建等部门自加压力,确定市级棚户区改造任务为新开工15734套、基本建成13813套,对比省级目标任务分别增长96%、84%。截至目前,全市新开工建设8029套,占省定任务的100.36%,占市定任务的51.03%;基本建成4113套,占省定任务的54.84%,占市定任务的29.78%。从目前进展情况来看,市开发区、连云区、东海县和灌南县等县区工作推进较快,其他县区和功能板块均在有序推进棚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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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改安置小区建设有序推进)

为保质保量完成棚户区(旧城)改造任务,连云港市住建部门将进一步督促各属地政府和基层管理部门积极克服不利因素,主动做好棚改新开工项目和续建项目的梳理,强化组织领导力量,落实专班推进机制,推动棚改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按照江苏省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考核办法,连云港市还将制定关于县区棚改覆盖率指标及目标的具体考核办法,紧扣省住建厅考核数据,落实月报、季评、半年考核工作机制,确保棚改工作跨入全省先进行列。同时,还将强化涉及棚改房安置管理工作,确保相关安置工作及时到位,坚决杜绝由棚改房正常过渡转变为超期过渡情况的发生,真正实现由“人等房”向“房等人”的良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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