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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连云港出台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 助推城市管网建设更规范

【连网】(记 者 杨锐冰 通讯员 杨 迅 实习生 蒋玥晗) 昨天,《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随着该办法的出台,连云港市将合理预留增容空间,明确建设规模和时序,让城市“蜘蛛网”有序转入地下,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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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徐圩新区地下管廊)

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6年,连云港市获批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试点项目位于徐圩新区,正按照序时进度积极推进,并取得良好成效。

办法明确指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的编制需根据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充分调查相关基础资料,合理确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管线种类、断面形式等,合理预留增容空间,明确建设规模和序时。对已建成管廊的道路,新建、改建、扩建的管线,除特殊情形外,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在管廊内敷设。

管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管廊产权单位、管廊运营单位应与入廊管线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入廊管线种类、费用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做好管廊的运营维护等工作。对管廊运营单位、管线单位不履行维护职责,造成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行为;施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施工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危及管廊安全的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管廊管理工作中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为,进行相关法律规定。

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市政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将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景观、促进城市集约高效和转型发展。此外,有利于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发展质量,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拉动社会资本投入、打造经济发展新动力。

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连云港市地下综合管廊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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