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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连云港实施“河长”分级共治 确保全市河道水清岸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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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网】(记者 赵梦若 通讯员 李军) 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压实责任、“水岸联动”打出“组合拳”,既全力攻坚又建长效机制……眼下,一场大中小河道综合整治的攻坚战正在连云港市全面启动。而日前,随着连云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标志着全市河长制工作正式启动,明确了在2017年,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连云港市将建立起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方案》提出,连云港市要全面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四级河长体系,包括全市流域性河道、区域性骨干河道和县乡村河道,同时也包括水库、人工湖等水体。河长制责任人实现纵向到底,河长延伸到村级,解决了河库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我市境内的4条重要流域性河道,由省领导担任一级河长,市领导担任二级河长,河道所在县(区)党政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三级河长。”据连云港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15条区域骨干河道,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所在县(区)党政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二级河长,各乡镇(街道)党政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分段的三级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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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河长的主要任务包括推动河库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综合治理、严格管理水资源、河库资源保护、河库生态修复、河库长效管理、执法监管等八个方面共21项具体工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侵占河道、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加强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河库违法行为。

通过河长制的实施,到2020年,连云港市河库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河库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人为侵害河库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2%,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0.2%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和市区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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