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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连云港市签约一重点海洋生态补偿项目

【连网】(记 者 穆春桥 通讯员 秦永春)日前,在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鉴证下,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与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正式签署徐圩港区防波堤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协议,协议金额2604.35万元,成为今年连云港市签约的又一重点海洋生态补偿项目。

建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连云港市政府也出台了《连云港市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连云港市生态补偿制度得到进一步确立。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作为生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部门有序推进海洋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取得了显著性进展,先后签订各类海洋工程生态补偿协议3.8亿元。通过生态补偿,连云港市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和改善。

徐圩港区防波堤项目海洋生态补偿,将针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防波堤工程对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影响,按照统筹协调、依法操作的原则,以修复生态环境和养护渔业资源为目标,加强生态修复手段的技术创新与成果集成,通过增殖放流、投放人工鱼礁和近岸增殖鱼礁等措施,使工程周围海域海洋生物数量得到提高,渔业资源得到恢复,渔业生产保持稳定,同时为工程及邻近海域水生生物营造良好栖息环境,改善生物群落结构,修复海洋生态环境,实现港口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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