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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连云港市开展专项行动重拳整治汽车行业顽疾

【连网】(记 者 侍 敏 通讯员 杨庆军)为了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与服务连云港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连云港市工商部门决定从11月15日开始,开展“汽车连云港市场规范与消费维权百日行”专项行动,并重点查处汽车销售和服务领域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及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三种行为。

据悉,此次“汽车连云港市场规范与消费维权百日行”(以下简称“百日行”)专项行动将主要围绕消费者投诉的重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查处汽车销售服务企业在销售及售后服务方面存在的三大违规违法行为。

一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主要涉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合格商品行为及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建立进销存台账、未保存进销存单据、未履行零配件商品进货查验制度等行为。

二是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以消费者购买的是紧俏车型或新款汽车、提前提车等作为理由,加价销售或者强制搭售车用装饰品、车辆装潢和车用附件等;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期内未履行“三包”义务的;在维修保养中以旧代新、少换多收、未换骗收、虚增或擅自减少服务项目,且收取未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费用等;销售汽车时未与消费者签订正式的汽车销售合同,汽车销售企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强制交易行为以及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三是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个别汽车销售企业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店堂告示、宣传彩页、新车发布、现场推介等形式对汽车油耗、配置、功能、性能以及相关主要数据、降价促销信息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在维修保养、装饰装潢过程中,对使用的汽车零配件以及其他产品的有关信息做虚假表示等等。

此次汽车行业的专项规范与整治行动将一直持续到明年3月15日,相关部门除了开展汽车销售与服务连云港市场中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外,还将开展汽车销售与服务连云港市场监督、检查和规范工作,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并在汽车销售与服务连云港市场等重点部位设立消费维权宣传栏。与此同时,还将积极引导和督促汽车销售与服务连云港市场经营主体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并根据“百日行”活动的情况,组织开展连云港市“十佳汽车销售与服务放心消费示范店”评选活动,将整改与规范相结合,优化汽车销售及服务行业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在购车、修车的过程中,遭遇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宣传或是权益受到侵害,那么,请勇敢地拨打连云港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电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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