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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政新实践·江苏篇】连云港市三所学校成为市级首批试点项目学校

【连网】(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庄婷婷 通讯员 樊继宽 孙玉成) 近日,笔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为支持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沟通衔接、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连云港市将开展普职融通试点工作。

据了解,2016年市级首批“普职融通”试点项目学校为连云港高级中学、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和连云港中等专业学校,其中连云港高级中学招生100名、连云港外国语学校招生50名。各县区的试点项目学校及规模由各县区自主确定。

“普职融通”班招生计划单列,由市教育局专项下达到试点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录取批次设置上,“普职融通班”为第一录取批次,在四星级普通高中、“3+4”分段培养、国际课程班、连云港外国语学校后录取;设A、B两个平行志愿,遵循分数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录取的原则。

“普职融通”班新生入学时,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按照普通高中统招生标准收取高一学费。高一年级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转入普通高中班就读的学生,保留普通高中学籍,按照普通高中的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继续留在“普职融通”班的学生,转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并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免收学费。

“普职融通”班的高一阶段课程按照普通高中要求实施,由试点普通高中执行;高二及以后阶段的课程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要求实施,由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执行。鼓励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采用“1+N”(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的方式,探索组建 “协作型”教育集团,集团内开展管理互通、研训互动、资源互享、质量共进、课程共建、文化共生、项目合作等工作。

“普职融通”班学生在普通高中学习一年后,可以申请到普通高中对应年级就读。申请转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一年级两个学期期末考试,且9门文化课总成绩(以市教研室公布为准)不低于试点普通高中一年级全体学生(不含“普职融通”班)的平均分数,并于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向所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同时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公示后,逐级报县区、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可转入普通高中班就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普通高考。

对专业学习有浓厚兴趣的普通高中学生,可在普通高中学习一年后,根据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简章确定专业,申请到“普职融通”班就读。申请转入“普职融通”班学习的普通高中学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一年级两个学期期末考试,9门文化课总成绩(以市教研室公布为准)不低于试点“普职融通”班全体学生的平均分数,并于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向所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同时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确定名单、公示后,逐级报县区、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可转入“普职融通”班就读,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职业学校对口单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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