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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跃作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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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跃作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杨烈夫 摄

【连网】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围绕平安建设,坚持打击、保障两手抓两手硬

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投入平安连云港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着力维护社会安宁。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2041人,提起公诉5111人。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毒品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批捕987人,起诉2012人,同比分别上升4%、8.8%。尤其加大对近年来多发的毒品犯罪打击力度,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07%,起诉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王征云、唐小中走私、运输毒品案等重大案件。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起诉利用“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件12件。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检察院挂牌督办的14件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均提起公诉,灌南县检察院参与办理了省挂牌督办的一起涉案30余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高度重视打击“医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批捕1人,起诉9人,有力维护医疗秩序和群众利益。落实重大刑事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共介入案件72件,促进加强侦、捕、诉工作衔接,提高办案质效。严格执行刑事政策,决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诉124人,切实做到不枉不纵。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个集体被评为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全力保障经济发展。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4人,起诉391人。严惩各类走私犯罪,依法办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挂牌督办的“12·11”系列走私案。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99人。完善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机制,保障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103人,两级检察院有3个集体被评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强化“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保障,主动对接中哈物流合作基地、上合组织国际物流园等重大项目,及时提供检察服务。着力推进“护港工程”,积极保障港口建设和发展。其中,开展查办涉港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立案5人。参与港口地区收旧行业专项整治,促进净化港口周边环境。连云区检察院开展“彩虹行动”,使港区矿砂和小锅炉污染问题得到控制。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做法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的肯定,专门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介绍经验。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做好风险研判工作,促进社会风险化解,共提交研判报告32件,被省检察院和市领导批示6件,推动相关单位制定规范性文件9件、开展专项治理11次。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体现司法关怀,共救助10人,发放救助金6.4万元。整合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各项职能,建立标准化、一站式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共办理群众信访2045件。加强与公安、法院协作,依法打击信访过程中的犯罪,批捕以无理信访强行索要财物等方式寻衅滋事犯罪4人,起诉1人,切实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市检察院获得全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和信访稳定工作优秀奖。

二、围绕法治建设,着力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会同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加强侦捕衔接、推进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文件,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职能的履行,共监督立案1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1件,同比分别上升85.7%、70%。深入推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出抗诉17件,同比上升41.7%,有2件无罪判决经抗诉改判有罪。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24次,强化抗诉跟踪监督,增强抗诉效果。认真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开展未羁押罪犯判监禁刑后收监执行专项清理活动,监督收监112人,工作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脱管1人、漏管4人,监督收监21人;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3人。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案件数、提出抗诉数同比分别上升41.2%、33.3%;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件,监督意见均获法院采纳,市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民行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出台实施办法,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积极运用司法手段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共与28家市级、171家基层行政执法单位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300余件,发现并督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7件。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共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60件,其中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中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1件,国土部门采纳后收回4块共计1096亩的闲置土地,并收缴拖欠的土地出让金7125万元。灌云县和东海县检察院多年来持续探索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受到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肯定。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结合办案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有23件案例入选市《法律宣传教育案例选编》。赣榆区检察院打造“法律宣传大篷车”,到企业和乡镇进行法律宣传。两级检察院依托推进“村村到、区区访”工程,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法律宣传210次。整合网络宣传平台,构建了检察网、微博、微信、今日头条号“一网两微一号”的法治宣传新格局。市检察院微信平台关注度曾列全国市级检察院前十、江苏第一。全市检察机关利用“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国家宪法日”、“6·5世界环境日”等契机,采取设点宣传、举办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效果。海州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市检察院在“法润港城·依法治市”法律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三、围绕反腐倡廉建设,认真开展惩防职务犯罪工作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部署,着力惩防职务犯罪,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主力军作用。

——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开展查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对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深挖严查、一查到底。坚持严查贪污贿赂犯罪不放松,立案104人,同比上升2%,大案率为96%,其中查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原局长杜宇平受贿案、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丛容受贿案等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7人,同比上升40%。把打击行贿犯罪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查办围猎干部、情节恶劣的行贿犯罪嫌疑人35人。进一步加强渎职侵权犯罪查办工作,立案46人,同比上升9.5%,立案人数及增幅均居全省前列,其中查办重特大案件31人、科级干部13人,同比分别上升244%、225%,有2件反渎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和“优质案件”。 

——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出台开展智慧侦查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加强初查精细化、审讯科学化和侦查信息技术一体化建设,推动侦查方式转型升级,促进办案质效不断提高。其中,建成存有30余门类基础信息的侦查信息查询系统,有效发挥信息助推办案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询问证人、讯问录音录像资料使用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从严规范自侦办案流程。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进全市检察机关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办案场所建设。借助智慧侦查手段,进一步加大追逃力度,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人,居全省第一。我市强化自侦工作、提高办案质效做法3次在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办案加强案件分析研究,为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推进反腐败工作提供有效决策参考。共形成案例分析18篇,召开典型案例剖析会6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0份,取得积极效果,其中,市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分析被市委杨省世书记批示后,推动了全市渎职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灌南县检察院召开村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剖析会,深化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海州区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工作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精品检察建议。积极发挥行贿档案查询的预防作用,共提供查询服务5198次,有效限制工程准入6次,在工程建设领域构筑了预防职务犯罪防火墙。市检察院在52家单位投放廉政短片和公益广告,两级检察院共开展预防宣传教育活动247次,并联合邮政公司推进“预防邮路”活动,组织18支志愿者服务队,发挥邮政网络家家到优势,进一步增强预防效果。

四、围绕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和公共利益

坚持把强化司法为民、保障群众权益和公共利益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制定进一步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意见,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全力服务保障“三农”。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加大对惠农财政补贴等重点领域案件查办力度,共查处各类涉农职务犯罪54人。成立专门办案组,办理涉农刑事案件512件、涉农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7件,有效维护农民利益。市检察院会同海州区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造成20余名农民440亩水稻田减产的农药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督促生产企业及时足额兑付赔偿款,受到农民好评。东海县检察院开展农民出国劳务情况调查,推动规范出国劳务市场,取得积极成效。我市加强涉农检察工作做法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督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已立案3人。严惩危害土地资源犯罪,办理非法处置危险废液污染土壤案件3件。依法查处社会关注的东海磨山非法采矿案背后渎职犯罪,查办并起诉3名国家工作人员。强化环保领域公益保护措施,连云区检察院成功办理1件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并积极推动海洋环境修复,被市领导批示肯定,灌云县检察院1件督促履行环保监管职责案件和市检察院1件支持起诉环保公益诉讼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案件,我市检察机关有2项工作获得国家环保部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表彰。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障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55人。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与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案件通报机制,共审查行政执法卷宗500余册,督促移送涉嫌犯罪18人。灌南县和赣榆区检察院依法批捕制售“毒胶囊”和销售病死猪肉犯罪嫌疑人7人,并追捕2人、监督立案2件。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盐务局就打击涉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建立协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63人,起诉258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43人、不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17人,有14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经帮教后考验期满作不起诉处理,2人考上大学。加大打击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力度,批捕68人,起诉113人。赣榆区检察院为涉案未成年人聘请心理咨询师,东海县检察院会同县妇联等单位开展“留守儿童守护视线圈行动”,连云区检察院连续3年举办法制夏令营,都取得了积极成效。灌云县检察院建设面向中学生进行犯罪预防和道德法治教育的“青苹果法治乐园”,获得全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奖。

五、围绕规范高效司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检察改革

紧紧抓住深化司法改革、检察改革工作和开展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建设年的契机,大力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集中整治司法不规范问题,共发放《征求意见函》600余份,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30余次,并对办理的全部案件进行排查,找出各类问题753个,制定方案,认真整改。结合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司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管理,构建了以“微监管”为核心的精细化流程监管模式,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上线运用电子卷宗系统,进一步促进司法办案工作规范、高效开展。立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先后出台涉案财物管理细则、检察人员问责规定、规范检察人员与有关人员接触交往措施、检察环节律师执业保障意见等文件,积极建设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规范司法。

——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工作。制订实施方案,确定检察改革任务23项。特别是抓住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等4项重点检察改革和“护港工程”等7项检察品牌创建工作,带动整体改革不断深化,有6项改革创新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或在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交流。继续抓好检务公开改革,共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480条、重大信息195条、法律文书2743件,做到该公开的全公开。围绕出庭这个公诉工作的核心,加强侦查指导,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强化证据收集,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推进了“危险驾驶”等特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在海州区和东海县检察院开展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并完成全市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为下步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和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奠定了基础。

六、围绕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检察队伍

坚持固本强基,强化从严治检,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动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

——从严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研讨、主题征文和学习“开山岛夫妻哨”、抗战精神宣讲、宪法宣誓等活动,不断深化思想教育,锤炼严和实的作风。制订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一体化意见,切实强化以党建带队建工作,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连续8年获得市级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坚持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思想政治建设重要抓手,配合“最美港城人”评选开展寻找“最美检察官”活动,并征集确定“崇法如山,厚德似海”院训,组织丰富的文化活动。灌云县和东海县检察院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和先进单位。

——从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履行好党组政治领导责任。连续8年举办领导素能培训班,集中培训两级检察院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市检察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被省检察院和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联合高校开展人才培养、学历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并组织各类检察教育培训412次,使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推进创先争优成效明显。共有46个集体和73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有5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表彰。

——从严抓好基层基础建设。高度重视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开展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活动,并对灌云县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察。认真落实《2014-2016年连云港市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开展领导班子成员赴基层检察院集中调研月活动,并制定基层检察院建设实施办法,推动基层检察工作创先争优。东海县和灌云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进一步推进科技强检,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顺利通过国家认可委专家组的复评审,巩固了此项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领先的位置。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意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1次,其中,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全市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429人次,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5件、转交案件1件。

各位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检察工作任务,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加强领导、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级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与经济社会形势、党委政府要求、人民群众期待还不完全适应;随着检察改革的深化,两级检察院专家型领军型人才不多、信息化应用程度不够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基层检察院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创先争优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全市检察工作安排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和全省检察长会议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市委“五大战略”,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强化从严治检,推动全市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我市建设国际化海港中心城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连云港作出更大贡献。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我市实现“全面达小康、迈上新台阶”目标作贡献。认真落实五中全会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部署,找准检察工作着力点,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保驾护航。切实围绕保障我市“十三五”时期五大战略实施,继续深入推进“护港工程”,全力服务以港兴市;主动对接重大项目开展检察工作,积极服务产业强市;坚持涉农检察工作和城市建设领域检察监督工作两手抓,全力保障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促进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障工作,不断促进绿色发展。大力推进平安连云港建设,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保一方安宁、护群众权益,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深刻领会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形势和我市经济建设的目标要求,综合运用检察工作措施,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坚决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税犯罪、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采取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多种法律监督手段,保障和促进生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惠农扶贫领域检察监督工作,做到惠农扶贫资金发放到哪里,检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三、坚持有案必办、惩防并举,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坚决查办发生在基层、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涉及教育、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涉农惠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认真查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重大工程建设实施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深入查办重大责任事故、执法司法不公问题涉及的职务犯罪,大力推进追逃追赃工作,不断增强办案效果。加快智慧侦查建设步伐,不断提升职务犯罪侦查水平。完善案件分析机制,加强预防调查、检察建议等工作,深化预防宣传教育,促进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发生。

四、全面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稳步实现人员分类管理,不断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大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街接,切实强化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有效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诉讼监督工作,有力保障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公诉出庭水平。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信访受理、办理、息诉化解、终结退出、责任追究、源头治理等工作。

五、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人民满意检察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二十字”标准,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创先争优精气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检察人员素能。继续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排查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严治检、从严执纪。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上级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带领全市检察干警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以更积极的姿态、更务实的作风,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创优发展,为我市全面达小康、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护港工程:是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着眼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立足检察职能开展的一项服务和保障港口发展的专项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有服务港口重大项目建设、打击涉港刑事犯罪、开展惩防涉港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推动港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实行“检企共建”服务港区企业发展等。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6行

2.彩虹行动:是指连云区检察院针对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开展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在行动中,该院通过组建专业办案小组,并与公安、法院、环保、国土、海洋渔业等部门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增强了打击违法犯罪、保护生态环境的效果。其中,通过与港口集团和环保等有关单位加强协作,开展港区矿砂污染专项治理和不达标燃煤小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控制和减少了港区污染,保障和促进了港口发展。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9行

3.刑事被害人救助:是指当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不能从被告人处获得及时有效的赔偿时,由司法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专项经费,对被害人给予适当的经济资助的制度。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每年都坚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3页第15行

4. 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加强与法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加大对虚假诉讼行为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了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4页第15行

5.预防邮路:是指检察机关与邮政公司合作,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融合起来,利用广大邮政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的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活动,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网络,深化预防职务犯罪的效果。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7页第12行

6.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依法对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决定暂不起诉,并给其设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考验期,对其进行监督考察,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决定是否起诉的制度。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3行

7.留守儿童守护视线圈行动:是东海县检察院会同县妇联等单位对留守儿童开展的一项关爱、教育和保护行动。在行动中,通过成立安全守护协调小组、建立安全守护宣讲团进行巡回宣讲、给部分留守儿童定制安全“视线圈”定位手环等措施,建立了多部门共同关注、多层面预防宣传、多渠道联合帮扶、多元化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关爱、保护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打造了有利于留守儿童安全健康成长的环境。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7行

8.青苹果法治乐园:系市法治教育基地,曾获“省十佳护航工程”、“省法治文化示范点”等表彰,是灌云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卫生、共青团、司法行政等单位,依托县中学生实践基地建设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暨道德法治教育平台,也是该院打造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青苹果法治乐园已建成包括青苹果展示馆、青苹果法学堂、青苹果娱乐中心等在内的8个功能区,开展各类法治教育实践活动30余场次,受教育学生3万余人次。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9行

9.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是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规范司法行为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14年12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突出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敷衍塞责、冷硬横推,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8个方面不规范司法重点问题。全市检察机关通过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司法理念进一步转变,办案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得到了省检察院的肯定。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14行

10.以“微监管”为核心的精细化流程监管模式:是检察机关案管部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以有限性、精细化、及时性和广泛参与性为原则,通过对照负面清单,组织业务流程监管员,对司法办案流程实施全程、同步、实时、动态检查提醒、纠正的监管模式。这一模式是我市检察机关在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大创新,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第9页第19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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